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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公积金中心进一步优化“商转公”业务受理范围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ymaojian.gov.cn/

2024-06-24 来源:秦楚网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赵清 通讯员 康红伟 报道:6月21日,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即日起优化“商转公”业务,增加三种可办理“商转公”情形。

据介绍,为更好的释放政策效能,提升服务质效,对办理个人住房“商转公”业务优化,增加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婚前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婚后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离婚后,经法院判决,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约定的房屋产权合法拥有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共同还(借)款人可以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商转公”业务。

原有政策规定的几种情形如下:湖北省内购房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以使用十堰市辖区内房产作为抵押,办理“商转公”业务;异地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市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可办理“商转公”业务;父母和子女共同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以使用子女的公积金办理“商转公”业务;缴存人(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同一套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后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满一年,取得不动产权证,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

据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此次优化措施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市民可就近前往办事处和旗舰店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719-12329。

市直办事处:京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中心旁边);

茅箭办事处:重庆路茅箭区政务服务大厅内;

张湾办事处:张湾区凯旋大道9号市民之家;

武当山办事处:武当山特区太极湖东路99号政务服务大厅西;

丹江口办事处:丹江口市水都大道6号政务服务大厅1楼A区;

郧阳办事处:郧阳区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楼;

郧西办事处:郧西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房县办事处:房县诗经大道1号市民之家A区1楼;

竹山办事处:竹山县经纬大道16号2幢政务服务中心;

竹溪办事处:竹溪县鄂陕大道420号政务服务大厅(新中医院旁新界中心三楼);

东风办事处:张湾区招商兰溪谷二期大门旁中岳路延长线一侧。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农行北京路支行旗舰店:茅箭区北京北路80号,预约电话:0719-8681786;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交通银行旗舰店:茅箭区北京北路89号百强世纪城6号,预约电话:0719-8616622;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农行五堰支行旗舰店:茅箭区人民北路农业银行内,预约电话:0719-86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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