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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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编制行政审批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行政审批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务公开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完善工作,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根据测评反馈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完善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公布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茅箭区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政务公开栏内的公开内容长时间得不到更新,公开不及时、不经常的现象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还停留在盲区,工作交接不善,责任意识淡薄;业务人员能力不强,工作不够熟悉,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如未按初审审核就提交信息、题目不全内容不实、上报信息无排版等。二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提高。个别部门对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重视不够,未明确专人负责,文件解读不及时。一些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把握不准确,造成政策文件解读不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解读工作流程还不够完善,制约了政策解读工作的时效和绩效。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不够。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且兼负本单位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工作效率较低。四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有待提升。基层依申请公开存在办理流程不规范问题,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好,疑难申请事项,基层答复与上级一致性不够,有遮掩现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适用不够准确,对不予公开范围把握不严,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最小化适用原则贯彻打折扣。

(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主动公开、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办理、公众参与工作质量,以群众需求为牵引,全面提升公开质量。

(二)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三)加强队伍公开能力建设。督促各责任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发挥党校培训班、学习强国、组织专题培训等平台作用抓好理论培训,采取业务专家“请进来”、学习交流“走出去”等方式常态化学习交流,第一时间传达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全面提高队伍的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