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十堰市茅箭区民兵训练基地2023年
部门预算公开文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训练基地营房、器材和各种设施管理维护;
3.协助做好征兵、民兵组织整顿以及民兵军事训练工作;
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人武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民兵训练基地隶属茅箭区人武部,副科级部门,无其他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 年我部门预算总收入14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2.19万元。与 2022 年部门预算收入105.59万元相比增加36.6万元,增幅34.6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2.19万元,与 2022 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5.59 万元相比增加36.6万元,增幅34.6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卫生健康收入等。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2.19万元,与 2022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5.59 万元相比增加36.6万元,增幅34.6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9 万元,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9 万元相比增加36.6万元,增幅34.66 %,原因是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具体如下:
1、基本支出142.1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36.6万元,增幅34.66 %,原因是2023人员有所增加故相关经费预算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3.1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3万,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等。
2、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金额0.19万元。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增长0.19万元,原因是:因开展工作的需要,增加了公务接待费预算。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19万元,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增加了0.19万元,增幅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的预算。
3、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 年度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18万元,其中办公费1.85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86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租赁费0.2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专用材料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相较2022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98万元相比增加5.2万元,增幅 65.16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了水电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部门所有办公设施权属人武部,无国有资产。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公务用车0辆;大型专用设备0套。2023 年预计资产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42.19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保障机关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单位预算公开内容: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项目有0个,其中:本级项目0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部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日常运行经费。
5“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部门公开)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部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