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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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058142/2023-1179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26日 16:48:40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号

十堰市茅箭区审计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审计稽察;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负责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审计机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各项部署安排。

9.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推广信息技术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发展和完善区级审计信息系统建设。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茅箭区审计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财政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审计股、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监督稽察股。其中根据区委编办《关于调整区审计局机构编制的通知》(茅编发〔2022〕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机构设置,更好履行相关职责,增设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监督稽察股2个内设机构。下设2个二级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经济责任审计局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以上两个二级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单位(含二级单位)行政和全额事业编制16名,实有在职人数15人,退休人数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96.78万元。与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增加了77.3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考1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6.7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7万元。与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相比,总支出增加了77.3万元,增长24.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42.46万元,增长15.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26.9万元,增加169.61%;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2.86万元,增长23.52%;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5.08万元,增长32.79%。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96.78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增加了77.3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考1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6.7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7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总支出增加了77.3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考1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78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增加了77.3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考1人、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27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4.0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

(2)项目支出120.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经济责任审计2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区委组织部委托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相关开支;

2.审计“八不准”外勤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干部在开展审计项目期间能自觉遵守《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简称“八不准”规定)而保障的经费;

3.审计信息化1万元。主要用于数据分析室等相关配套设备的配置所需经费;

4.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每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开展时所需的各项费用;

5.稳促调惠防审计经费0.98万元。主要用于确保每季度开展稳促调惠防审计时所需的各项费用;

6.投资审计经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中介公司的工程审计、造价审计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一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2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07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相比,增加了3.67万元,增长17.9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考1人、调入2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7.73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福利费2.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6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公务用车、其他车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23年预计资产无变化。

截至2022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77.77万元,累计折旧额36.9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0.79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110个,分别为办公桌椅、沙发等,账面原值合计14.91万元;通用设备85个,分别为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账面原值合计62.86万元。2023年预计将对部分折旧到期,无使用价值资产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报废处理。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20.88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1使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能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法规,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目标2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个,为本级项目,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1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收到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十堰市茅箭区审计局机关及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区审计局)附件2:2023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