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十堰市茅箭区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十堰市茅箭区委员会是形式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的部门,是属于区委领导下的群团部门,行政级别为正科级,部门职责如下:
1、行使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赋予的领导全区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区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青少年文化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3、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在全区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协助各级党组织管理团的干部;负责办理直属单位团组织和团干部的审批手续;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青少年外事和区内外青少年组织、团体的交流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团区委内设机构0个,2020年8月设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十堰市茅箭区青少年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名。团区委人员编制3名,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2022年12月底实有在职干部职工3人,其中正县级领导0人,副县级领导0人,科级干部3人,工人(技师、高工)0人,自收自支及人事代理1人。当年新增副科级干部1名,主要是从区总工会调入我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部门预算总收入18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85.25万元,与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40.82万元相比,总收入增加了144.43万元,增幅353.82%,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青创贷专项经费50万,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工作经费66.7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5.2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万元。较2022年40.82万元总支出数增加了144.43万元,增幅353.82%,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青创贷专项经费支出50万,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工作经费支出6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5.25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0.82万元相比,增加了144.4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青创贷专项经费50万,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工作经费66.7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5.25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0.82万元相比,增加了144.4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青创贷专项经费支出50万,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工作经费支出66.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25元,与2022年40.82万元相比,增加了144.43万元,支出减少的原因本年度新增青创贷专项经费支出50万,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工作经费支出66.7万元。
(1)基本支出55.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129.67万元。其中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5万元,活动经费1.47万元,青少年发展经费1.5万元,共青团专项经费3万元,党建带团建工作经费2万元,青创贷专项经费50万,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工作经费66.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 万元,与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05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缩减公务接待费开支。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跟2022年预算比较无增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是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主管部门考察调研、督导检查等公务接待。与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05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缩减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跟2022年预算比较无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区团委机关运行经费5.2万元,比2022年3.32增加了1.88万元,增幅56.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1人,导致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0.22万元,会议费0.17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福利费0.51万元,其他交通费2.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全系统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全系统截止2022年底我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共计4.72万元,具体为:通用设备4.2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等0.5万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85.25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1.推进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建设;目标:2.深化基层团组织改革;目标:3.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建区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宣讲团”, 持续打造“强国新‘声’代”、“青年学习会”宣讲品牌,在团系统及青年社会领域组织开展宣讲活动;目标:4.做好青年创新创业帮扶工作,做好“新农人”、“青创贷”项目推报,助力青年就业创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单位预算公开内容: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3个,其中:本级项目3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8.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指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招待活动,而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收支总表
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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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2023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表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