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十堰市茅箭区信访局是形式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
2、承办市委、市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转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区委、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
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件,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6、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7、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8、贯彻落实全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的意见。
9、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
10、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茅箭区信访局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他编制2名。有下属机构1个,名称为十堰市茅箭区信访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属事业单位性质,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有机关党支部一个,内设科室为办公室、信访股、综合指导股(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截至2022年底在职人员6名,退休人员1人,人事代理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2.79万元,与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总收入增长33.66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收入增长。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79万元,与2022年相比部门预算总支出数增长33.66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9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4.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2.7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33.66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收入增长。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2.7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33.66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7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33.66万元,增长30.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按支出功能分类分:
(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92万元;(款)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2.92元;(项)信访事务支出112.92万元。
(类)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4.83万元;(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83元;(项)行政单位离退休3.1万元;(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3万元。
(类)卫生健康支出6.1万元;(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8万元;(项)公务员医疗补助1.8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万元。
(类)住房保障支出8.87万元;(款)住房改革支出8.87万元;(项)住房公积金8.87万元。
(1)基本支出11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5.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0.1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27万元。其中:驻京人员工作经费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信访辅助人员工作经费)20万元;信访困难救助工作经费2.1万元;阳光法制责任建设1.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0.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上级信访机关来我区进行信访督导工作有接待需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三公经费没有预算数,本年预计有上级信访单位来我区督导信访工作,我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落实中央八项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15万元,其中:办公费1.17万元、 印刷费0.68万元、咨询费0.12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07万元、 邮电费0.03万元、取暖费0.03万元、物业管理费0.01万元、差旅费0.06万元、维修(护)费0.01万元、租赁费0.01万元、会议费0.03万元、培训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专用材料费0.01万元、被装购置费0.01万元、专用燃料费0.01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委托业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0.91万元、福利费1.19万元、其他交通费4.1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与2022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减少0.19万元,减少1.84%,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费用预算支出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其中:1、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购置各类设备、家具、办公耗材等。
2、服务类政府采购20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信访辅助人员经费)等。
3、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办公用房为使用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有房屋,无公务用车。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42.79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1完成来访群众接待工作、完成紧急信访任务、完成信访平台群从投诉受理、保障群众的诉求能及时得到合理解决、维护全区信访维稳工作大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个,其中:本级项目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公开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