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据国家关于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
3、审核区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并报区政府同意,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进驻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调整服务事项。
4、对进入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延伸服务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监督考核,并将考评结果及建议通报派驻部门;统计、通报各窗口业务办理情况。
5、监督管理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并受理服务对象的信访、投诉事项,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6、负责所有新入驻生产性项目的相关办理手续,对重大审批项目的审批事项及时进行协调、督办。
7、承担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和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运行维护。
8、提供有关投资政策、审批程序等政务信息咨询服务。
9、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党务、政务、工青妇群团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联系。
10、承担项目设计、采购、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茅箭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策法规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政务服务科。截至2022年底区行政审批局机关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下设十堰市茅箭区大数据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含原区行政审批信息中心10名,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名,另9名在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逐渐调剂解决)。2022年末本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21名,截至2022年12月本部门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9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67.99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相比,预算总收入增加445.38万元,增长72%,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445.38万元,增长72%。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67.9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445.38万元,增长72%。
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办公室及智慧城市分中心建设工作经费增加;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9万元;主要包含人员经费支出279.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761.6万元,主要包含:手续代办业务工作经费3万元;“一事联办”平台建设经费1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培训经费2万元;企业开办大礼包经费60万元;政务服务大厅综窗建设经费5万元;放管服工作经费2万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3.6万元;行政许可集中划转经费6万元;政府购买政务协理员人员经费50万元;大厅维护经费260万元;智慧城市分中心建设经费36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71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95.71万元;行政运行995.7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4.48万元;住房公积金24.4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卫生健康支出15.2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3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2022年相比增加445.38万元,增长72%。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智慧城市分中心建设工作经费增加36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2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公经费未增长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单位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在实际执行中单位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压减得到有效落实。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7.32万元,其中:办公费11.28万元、差旅费0.8万元、培训费1.83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工会经费2.44万元、福利费3.04万元、其他交通费7.4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9万元。
同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加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人员调整,增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1、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2、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3、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
同比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无增减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单位办公用房为租赁其他社会单位房屋,截至2022年底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大型专用设备等国有资产。预计2023年国有资产无增减变化。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 761.6万元。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年度整体目标是:目标1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运转正常。目标2保障全区所有区直部门和乡镇街办、村、社区使用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实现“一网通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项目有11个,其中:本级项目1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761.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