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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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058142/2024-1497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13:25:45
发布机构
茅箭区财政局
文号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全区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6.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设以下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医疗待遇保障股(法规股)、医药价格和医疗救助股。行政编制4名,机关编制1名。下设1个二级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9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14.5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214.69万元相比,总收入增加99.81万元,增长46.49%,主要增长原因是市局业务下沉,增加人员5名,其中:区内调入工作人员3名,公开事业单位招录干部1名,退役士兵安置1名,公用经费及人员晋级调资、工资、社保等费用增加。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4.5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214.69万元相比,总支出增加99.81万元,增长46.49%,主要增长原因是市局业务下沉,增加人员5名,其中:区内调入工作人员3名,公开事业单位招录干部1名,退役士兵安置1名,公用经费及人员晋级调资、工资、社保等费用增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7万元,与2023年18.53万元相比,增加17.74万元,增长95.74%;卫生健康支出255.4万元,与2023年182.31万元相比,增加73.09万元,增长40.09%;住房保障支出22.82万元,与2023年13.85万元相比,增加8.97万元,增长64.77%。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14.5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数增加99.81万元。增长46.49%,主要增长原因是市局业务下沉,增加人员5名,其中:区内调入工作人员3名,公开事业单位招录干部1名,退役士兵安置1名,公用经费及人员晋级调资、工资、社保等费用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14.5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数增加99.81万元,增长46.49%。主要增长原因是市局业务下沉,增加人员5名,其中:区内调入工作人员3名,公开事业单位招录干部1名,退役士兵安置1名,公用经费及人员晋级调资、工资、社保等费用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5万元,较2023年相比,增加99.81万元,增长46.49%。主要增长原因是市局业务下沉,增加人员5名,其中:区内调入工作人员3名,公开事业单位招录干部1名,退役士兵安置1名,公用经费及人员晋级调资、工资、社保等费用增加。

(1)基本支出27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4.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等;商品服务支出22.5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3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①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经办工作相关的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及城乡居民医保办理等经费支出。

②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专项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涉及的人员培训、政策宣传、执法工作等支出。

③医疗救助工作专项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工作涉及的人员培训、政策宣传等经费支出。

④办公信息自动化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局辖区医疗机构统一医保专网及现有办公设备替代系统改造经费支出。

⑤编外聘用人员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聘用人员劳务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32万元,与2023年0.19万元,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68.42%,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业务下沉,2024年预计会产生主管部门考察调研、督导检查等公务接待等,预算增加0.1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与2023年0.19万元,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68.42%。增加主要原因是职工业务下沉,2024年预计会产生主管部门考察调研、督导检查等公务接待等,预算增加0.1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57万元,较2023年16.33万元,相比增加6.24万元,增长38.21%,主要增长原因是由于市局业务下沉,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6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8万元,培训费1.58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2.63万元,其他交通费8.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价值(净值)22.81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复印机、家具(桌椅)、档案柜等资产。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截至2023年底占有使用公务用车数量0辆、其他车辆数量0辆、大型专用设备套数0套。2024年预计资产将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市局职工医保业务下沉,单位人员增加,办公设备及家具相应增加。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金额3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5万元。年度整体目标:目标1保证2024年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完成,目标2保障2024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顺利完成,目标3完成辖区内两定医疗机构的管理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监管经办业务工作,目标4 保证足额发放4名编外聘用人员2024年工资,目标5完成代替系统改造,代替设备数量不少于代替计划总量的5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2024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5个,金额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万元。具体项目绩效目标信息详见所属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医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