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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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058142/2024-1497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13:25:45
发布机构
茅箭区财政局
文号

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区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场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5、承担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内设 6 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协调股、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股。人员编制 21 名。2024年年初纳入预算编制在职干部 21 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 13 人。退休人员 4 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我部门预算总收入70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00.46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27.52万元,相比减少327.06万元,减幅31.8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项目支出。

2024年我部门预算总支出70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700.46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7.52万元,相比减少327.06万元,减幅31.8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4年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0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00.46万元,与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27.52万元,相比减少327.06万元,减幅31.8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项目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我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0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700.46万元,与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7.52万元,相比减少327.06万元,减幅31.8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46万元,与2023年1027.52万元相比,减少327.06万元,减幅31.83%。

(1)基本支出39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13 万元、公用经费32.33万元。与2023年基本支出359.12万元相比,增加34.34万元,增幅9.56%,主要原因为2024年纳入预算编制人数比2023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相对增加;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增加,社保、医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随之增长导致缴费金额增加。

(2)项目支出 307万元,与2023年668.4万元相比,减少361.4万元,减幅54.0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全国自然灾害第一次风险普查及森林防灭火等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2.48万元,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具体分布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48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33万元,其中办公费6.93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2.26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3.01万元,福利费3.7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与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相比增加1.36万元,增幅4.39%,变动主要原因是2024年纳入预算编制人数比2023年增加1人,公用经费相对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价值47.6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其他车辆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预计2024年资产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金额70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0.46万元。年度整体目标:一是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保障2024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安全形势平稳。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本单位2024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12个,金额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7万元。具体项目绩效目标信息详见所属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部门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 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部门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部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应急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