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文件,茅发〔2024〕4号《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茅箭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茅箭区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5月27日成立。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社情民意征集制度,促进社情民意落实转化。
2、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统一领导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归口指导并推动落实“两企三新”党建工作。
4、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5、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1、内设科室批准设置4个(内设机构全称办公室、党建工作股、基层科政权股、志愿服务股)。实设4个(办公室、 党建工作股、基层科政权股、志愿服务股)
2、机构类型,行政机构1个,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社会工作部(正乡科级),正科级 1个,副科级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茅箭区基层治理中心(未定级)。
3、核定各类编制13名。其中,核定行政编制5名,机关其他编制6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2名。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为829.55万元,与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0万元相比,增加829.55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当年预算。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为829.55万元,与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0万元相比,增加829.55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当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829.55万元,与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829.55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当年预算。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29.55万元,与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829.55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当年预算。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9.55万元,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相比,增加829.55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当年预算。
(1)基本支出144.89万元,与2024年度0万元相比,增加144.89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当年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及五险一金缴费等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2.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684.66万元,与2024年度0万元相比,增加684.66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社区工作经费及退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由民政局转移至我部门具体负责。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社区工作经费585万元,主要是用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与上年度相比,增加585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按照三定方案,社区工作经费项目由民政局转移至我部门具体负责。
退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99.66万元,主要用于落实退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按照退休金的40%发放。与上年度相比,增加99.66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按照三定方案,退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经费项目由民政局转移至我部门具体负责。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2024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预算数0.09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0.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当年预算,2025年根据预算编制口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预算数为0.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0.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当年预算,2025年根据预算编制口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0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12.23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12.23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无当年预算,2025年根据预算编制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为12.23万元。
其中:办公费1.81万元,印刷费0.06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58万元,培训费0.82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委托业务费1.24万元,工会经费1.09万元,福利费1.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与2024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部门占有使用公务用车数量0辆、其他车辆数量0辆、大型专用设备套数0套。2025年预计资产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金额82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9.55万元。年度整体目标是: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推动社情民意征集办理工作;统筹指导两企三新党建工作;联合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社区工作者招聘。社区工作者队伍是基层政权建设的核心力量,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健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全能化发展;将2025年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作为筑牢基层政权政治根基的关键战役,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立足选优配强、充分发扬民主,按照直接、竞争、平等、公开的原则,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选举新一届村居班子,推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机制,配齐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体系;成立茅箭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开展评选最美系列等活动;足额拨付社区工作经费;按时拨付退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本部门2025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2个,金额684.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4.66万元。具体项目绩效目标信息详见所属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1:退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经费,金额9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6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保障社区退休干部基本生活,提高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
项目2:社区工作经费,金额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部门公开)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单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