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K26058142/2025-11804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17日 17:32:37
发布机构
茅箭区财政局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叠加原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全部职能和原物价局价格监管、科技局知识产权、商务局反不正当竞争等职能,“3+3=1”的改革新设单位,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保留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并承担日常工作,另牵头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等11个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工作。主要负责市场主体发展、企业信用监管、反垄断执法、规范市场秩序、质量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 管理、计量认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职责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企业登记、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包括内设科室及所属单位情况,编制情况等)

(一)局内设1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法规股(综合协调与应急股)、执法稽查股、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监管股(合同广告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知识产权股、质量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人事监察股。下属8家二级单位,分别是茅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五堰市场监管所、二堰市场监管所、武当市场监管所、大川市场监管所、茅塔市场监管所、赛武当市场监管所、东城市场监管所。

(二)核定全系统行政和全额事业编制110名,其中:行政编制51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全额事业编制58名。截至2024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3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2人,退休人员41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预算总收入199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4.16万元,相比2024年减少了297.94万元,减幅13%。主要原因是:①因机构改革划转区综合执法局14人;②2024年在职转退休7人;③调往其他单位3人。

本部门2025年预算总支出199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8万元。相比2024年减少了297.94万元,减幅13%。主要原因是:①因机构改革划转区综合执法局14人;②2024年在职转退休7人;③调往其他单位3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994.16万元,相比2024年2292.1万元,减少了297.94万元,减幅13%。主要原因是:①因机构改革划转区综合执法局14人;②2024年在职转退休7人;③调往其他单位3人。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9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8万元。相比2024年2292.1万元,减少了297.94万元,减幅13%。主要原因是:①因机构改革划转区综合执法局14人;②2024年在职转退休7人;③调往其他单位3人。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4.16万元,相比2024年2292.1万元,减少了297.94万元,减幅13%,主要原因是:①因机构改革划转区综合执法局14人;②2024年在职转退休7人;③调往其他单位3人。

基本支出174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5.38万元,公用经费147.48万元,相比2024年2059.5万元,减少了316.64万元,减幅15.37%,主要原因是:①因机构改革划转区综合执法局14人;②2024年在职转退休7人;③调往其他单位3人。

项目支出251.3万元,相比2024年232.6万元,增加18.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将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1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36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工作经费43万元、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6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此项支出,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幅6.67%,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处置公务用车1辆,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1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幅8.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处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车运行费用11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幅8.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处置公务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7.48万元,与2024年相比减少36.03万元,减幅19.63%。主要原因是①因机构改革划转区综合执法局14人;②2024年在职转退休7人;③调往其他单位3人;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其中:办公费14.95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6万元,培训费9.1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12.19万元,福利费15.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47.01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3.9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与2024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截至2024年末,共有11辆公务用车,其中:执法执勤车8辆,应急保障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其他车辆,无大型专用设备。2025年预计资产无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金额199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4.16万元。年度整体目标:一是聚焦四大领域保安全,打造群众满意的市场环境;二是聚焦市场秩序严执法,打造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三是聚焦质量强区树品牌,打造优质高效发展环境;四是聚焦知识产权强赋能,打造科技产业创新环境;五是聚焦经营主体增活力,打造暖心舒心的营商环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本部门2025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10个,其中:本级项目6个,转移支付项目4个,金额2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1.3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1 :编外聘用人员经费项目,金额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保安全、稳秩序、强监管、优服务等各项工作。

项目2 :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经费项目,金额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

项目3 :执法稽查工作经费项目,金额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包括特种设备、药械化、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等领域监管,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项目4 :质量工作经费项目,金额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统筹开展质量日常监管工作,协同推进质量提升系列专项行动。

项目5 :市场主体工作经费项目,金额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省、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信用监管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登记许可审批。

项目6 :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金额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保障维护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系统日常运行,全面支持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化需求。

项目7:2024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新)项目,金额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按照《湖北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发〔2024〕23号)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确保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和任务完成,并做好转移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项目8:2024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项目,金额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发〔2020〕31号)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

项目9: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金额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抽验等工作。

项目10: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新)项目,金额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掌握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提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与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附件1: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