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茅塔乡岩屋村自然保护区居民梯次生态搬迁项目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批前公示,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将依程序批准该设计方案;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茅箭区茅塔乡岩屋村三组周家坡口,经茅箭区2024年第三次规委会专题会审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759平方米,用地性质:居住用地,新规划建筑面积为:8400平方米。规划建筑功能为:住宅楼。建筑风格及色彩:灰白色为主(见效果图)。经审查,该项目符合《茅箭区茅塔乡岩屋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现对该项目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茅箭区茅塔乡岩屋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批前公示栏(七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鹏
联系电话:0719-8780109
地 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邮 编:442000
附 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