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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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058142/2020-182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25日 09:00:00
发布机构
茅箭区人民政府
文号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力指导下,茅箭区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工作安排5月,制定印发《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茅法发20202号),7月印发《茅箭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茅政办函202023号),为全区2020法治政府建设了方向,为切实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注重法治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今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4次,并在12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民法典》等法治讲座4次。

三是健全考评机制。把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年初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监督;9-10月,组建4个督察组,对全区各乡镇(街办)及部分区直单位的“七五”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1月,根据省、市法治建设督察要求,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等“三项重点工作”督察迎检准备,对全区重点单位进行全方位指导督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政务“线上线下”双服务,全面推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办理”,高标准规划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综合受理服务”和“市场监管综合服务”领域的综合服务功能窗口,26个区直部门652项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办理。

二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区级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将红黑名单和奖惩规则嵌入政府部门的审批、监管、服务等业务流程,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共清理2015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各类合同292份,履约率100%。

三是提升合同执行效率。建立法院、公安、金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中心等单位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4.2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100%。

四是强化涉企法律服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组建2个经验丰富的律师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法治宣传活动,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开展《民法典》《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宣传40余场次,订单式满足企业的法治需求

  1.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支撑。截至目前,共对45份政府合同、35项政府行政决策作出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00余条,并对区政府交办的18项涉法事务提供研究报告,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均已按程序向市司法局和区人大报备。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区、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咨询论证作用。今年,法律顾问参与重要经济合同修改60余份。

  1.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截至目前,区直单位共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0053条(行政许可7543条、行政处罚976条、行政强制15条、行政检查1512条、行政征收7条)。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加强执法过程的音像和文字记录工作,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全区共建设音像记录场所5处,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195台(照相机39台、摄像机10台、录音笔13支、执法记录仪94台、其他执法记录设备39台)。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不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并充分发挥本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核职责,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全区各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48件,纠错案件5件。

  2.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区建立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7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借助12348热线服务平台、村居微信群,为群众提供24小时线上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2020年,法律顾问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参与村(社区)纠纷化解500余次,参与重要经济合同修改60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8件,接待咨询等援助事项3945人次;办理公证112

    是整合力量,推动调解组织“七进驻”。联合法院、公安、信访局等部门,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社会治理中心)、民调接待室(进法院)、法律工作室(进信访)、警民联调室(进公安)、纠纷调解室(进村、社区)、专业调委会(进行业)、法律服务员(进重点项目)等各类调解组织,2020年全区各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21余件,化解3402余件,化解成功率达82%以上,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提升调解队伍素养。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大会,从《人民调解法》《引入心理咨询技术 创新发展人民调解》等方面对调解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增强调解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理论水平,增强实用调解技能。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其中作为复议机关办理11件,作为被复议对象办理28件),已办结38件;办理区政府行政诉讼91件(其中一审71件,二审20 件),办结37件,胜诉率达100%

  3.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一是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印发《茅箭区2020”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茅普法办〔20207号),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自5月至今,结合《民法典》实施,在辖区各地广泛《民法典》学习宣传,采用法治宣讲、有奖竞答、阵地宣传等多元化的宣传形式,将法治文化巧妙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目前已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400余场次、专题讲座22场次,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开展法治护航疫情防控制定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茅法发〔2020〕1号),强化法治在疫情中的重要作用。区普法办组织全区近3万名干部群众参与《传染病防治法》网上学习答题活动,发挥微信、QQ、短信、广播、大喇叭、公告、标语等精准推送防疫法治内容,发送疫情防控知识提示短信29900条,QQ信息5000条,微信信息4433条引导居民群众科学防疫,不信谣、不传谣

    是开展“七五”普法考核验收。9月11日,市“七五”普法考核组到我区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对我区“七五”普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区“七五”普法工探索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推广。9-10月,对全区7个乡镇(街办)、41家区直单位的“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表彰典型,带动整体。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紧紧围绕法治茅箭建设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检查考核等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二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探索在机制体制上打破束缚制约社会发展的梗阻,以各种实际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

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机制。进一步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督促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切实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等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

四是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责调整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四张清单,不断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继续推行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

六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完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优化办案流程,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加大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反映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做实做细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七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等三大平台的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创新普法形式,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于基层社会治理。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