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教育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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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058142/2023-005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16:00:00
发布机构
茅箭区教育局
文号

茅箭区教育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茅箭区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干部师生为重点对象,加大普法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教;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认真履行民办学校审批、教师资格证认定、校车监管等职能,不断加强行政监管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队伍。

根据省、市、区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茅箭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区教育系统普遍建立了以公、检、法、司等部门为指导,以各校办公室、政教处、大队部为主体,以班主任、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同时,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建设。为全区36所中小学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二)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夯实法治基础。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教师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2、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订阅了《民主与法制》《楚天法制》《法治日报》《法制与新闻》《湖北法治日报》等法治类报刊,教育局还给每人发了《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要求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将法治文化融入到机关文化。

3、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设立《道德与法治》课程,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同时,各学校利用班、团(队)会、校刊、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开展了“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国家安全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学宪法 讲宪法”等一系列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争当“宪法小卫士”活动。各校积极探索以法治教育统筹、整合各种专题教育的形式与途径,开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少年税校等特色普法活动,全面宣传法律法规。通过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征文、演讲、手抄报、张贴法律名言警句、标语牌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参加2022年湖北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中,市实验小学吴奕辰、市实验中学李欣梁分别荣获小学组第三名、初中组第二名的好成绩。在全省“护航成长 与法同行”法治精品课征集展播活动中,重庆路小学、北京路中学、市第二中学、区实验学校四位老师的法治教育课入选。

5、结合时间节点开展活动。3月份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和消费者权益日保护宣传方面的活动;4月份结合“4.15”国家安全日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教育系统张贴宪法宣传海报100余张,举办安全教育活动40多场次,参与人数3万余人次,参与安全知识网络答题的师生4478名,在全系统掀起了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5月份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

为进一步提高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9月份开展了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全区2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为中小学、幼儿园3万余师生献上了一节精彩的普法教育课;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0月份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宣传月”活动,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主阵地作用,通过国旗下讲话、“一个都不能少”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校园广播、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义务教育法》,本次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并自觉主动地执行相关规定与要求,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通过机关、学校两个层面的普法宣传,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和学校教职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培养了青少年良好的法律素养。

(三)注重法治实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实施“放管服”改革。公开了对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民办学校各类审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和教师资格认定3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确定了“零跑腿”服务事项和“只跑一次”服务事项。利用政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简化办事流程和优化办事指南,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六公开”,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截至目前,规范办理培训机构办学内容27件,名称变更3件,举办者变更3件,到期换证4件,终止办学审批5件;办理幼儿园办学许可证5件,名称变更5件,到期换证16件,终止办园1件;办理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1576件;高中教师资格证333件;补办教师资格证21件,认定申请表12件。 工作中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耐心解答各类咨询、发放政务服务指南、告知网上办理渠道,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群众“少跑腿”,确保“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给办事群众带来极大的方便。

2、严格执行清单制度。一是制定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了主要负责人职责。二是对学校收费和代收费进行严格管理,对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调整事项,提前进行了公示告知。

3、全面规范民办机构。建立健全“双减”专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压实部门监管职责。制定了《十堰市茅箭区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800本,组织家长签订《关于慎重对待校外培训的告知书》7万多份,提醒家长理性报名、慎重交费。出台了《十堰市茅箭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在托管银行预存“风险保证金”加预收费资金监管双保险形式,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学科类已全部开设资金监管账户,非学科正在陆续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已交纳“风险保证金”478余万元。今年秋季开学,统一制作了一批“温馨提示卡”张贴到培训机构收费处,提醒家长交费交入资金监管账户,不超时长交费、要签订合同并索要发票,并通过十堰各大主流媒体和学校向家长进行大力宣传,有效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4、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关于印发《茅箭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10项工作责任》《茅箭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的通知(茅普法办[2022]1号)文件,将涉及教育部门的法律法规分解到具体股室,健全了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茅箭区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5、健全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12月聘请了湖北邦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顺志为我系统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局机关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对区直学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纠纷问题提供法律指导。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主体责任。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作用。

7、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化解机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二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重要渠道,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来电、来信,礼貌接待、耐心答复。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1、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普法力度。

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4、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

5、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坚持改革创新,对标先进经验,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茅箭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