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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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058142/2023-147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7日 16:43:09
发布机构
茅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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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茅箭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和实施《茅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成立茅箭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茅箭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措施路径,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在茅箭落地见效。

二是压实第一责任。出台《茅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职责,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3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0余次,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领导干部人手一册,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确保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方向不偏。

三是健全考评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强化平时督察考核,6月组建督察组,对全区各街办及区直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实地督察,点对点下发督办函。建立法治月报制度,及时反映法治工作亮点和成效。探索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等纳入党委巡察内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坚持服务中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产权保护运用。实施专利转化三年计划,与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十堰)基地等开展知识产权协作共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十条措施》等系列措施,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2022年专利授权1569件、有效注册商标7701件、驰名商标6枚、地理标志2件、PCT专利3件,专利授权和有效商标在全省均处于第一方阵。建立1家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帮助9家企业获批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相关项目,争取项目资金237.5万元。茅箭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示范区),为湖北省唯一入选示范县单位。

二是加大司法服务力度。创新“标红走绿”工作模式,区法院对涉企案件实行“173045”快审执改革,制度上压减涉企案件立审执时间,2022年共优先受理涉企案件3501件(包含执行案件766件),审结3207件(包括执行案件527件),创造了38天审结1303件的“茅箭速度”,涉企案件结案率为91.6%。全市“营商环境看市县”系列新闻发布会走进茅箭,推广“标红走绿173045” 快速办理涉企民事案件工作做法。推行“三快、二慎、一联动”,公安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包容审慎执法、凝聚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涉企案件回访和风险提示制度,做到涉企案件受案率100%、企业对公安机关满意率100%。坚持“少捕慎诉”,优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要求,依法不捕58人、不诉39人,变更强制措施6人,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25人。与工商联共建“茅箭区检企联络办公室”,建立定期会议交流、涉企重大案件通报、企业涉法案件预警防范、重要工作联合调研等机制,开展送法进企、问需走访、现场调研等活动45次。

三是推进法律资源整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与郧和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选聘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组建园区法律服务团,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律讲座、法律援助等。2022年共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知识讲座18次,推送法律资讯85次,提供“企业法治体检”3次,制作涉企普法视频25个。发挥公证服务营商环境作用,办理涉企公证7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多元调处和谐商圈,区法院坚持“内合外联”,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外部联合工商联、工会、公证处、仲裁委、律协、行业协会进驻服务中心,建成“商调超市”,覆盖3383家企业,力争“纠纷不出商圈”。持续深化“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聚焦市场主体、着力纾困解难,构建“一站式”化解矛盾、“一扇门”为民解忧、“一揽子”调处矛盾、“全链条”解决矛盾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

(三)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法治水平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工作,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便民化水平。设置智慧商事登记服务专区,开设“企业开办智慧‘秒批’自助终端”,实行商事登记智能“秒批”。联系对接中国农业银行,开展“政企合作”,在银行网点设置“24小时不打烊政务便利店”,提供24小时“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增设“一照多址”备案业务,公司办理分支机构时,采用住所备案制,无需再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在全市率先打造“网上惠企政策超市”,各项惠企政策兑现平均时间压缩60%以上,申请材料平均压缩40%以上。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线上全省唯一与省一体化政务平台联通的“高效办成一件事”网申平台和线下“一件事”综窗链条审批,实现 “一事联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目前“一事联办”共上线主题319个,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2748次联办服务,4815次咨询服务。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选聘8名政府法律顾问协助政府依法参与重大决策事项,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全区7名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合同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等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22年共对82份政府合同、9项政府行政决定作出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300余条,对区政府交办的15项涉法事务提供研究意见,审核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区委规范性文件6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保留11件,宣布失效4件、废止4件。

三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督办,下发整改提醒函28份、督办提示函2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份,加强与纪委协作配合,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向区纪委移送2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统一街办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街办行政执法行为。开展2022年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评8个区直执法单位和3个街办执法案卷55份,发现问题210处,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调解2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纠错5件,纠错率14.7%。

(四)深化法律服务,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大力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建立调解委员会115个,调解员623人;做实三级矛盾纠纷“1131”预约化解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覆盖全区的矛盾纠纷“1131”预约化解工作体系;探索实施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区检察院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能力和赔偿意愿,但双方对金额协商不一致或矛盾激化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到公证处提存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成功化解双方矛盾。深入推进“三联共治”工作法。制定工作考核机制,压紧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派出所、社区民警责任,排查出739起矛盾纠纷,成功化解424起,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充分发挥联合调委会的主导作用,2022年共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10件,成功化解99件,成功率90%。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召开“八五”普法启动大会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围绕文明创建、乡村振兴、营商环境等工作,全面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今年全区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000余场次。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培育以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员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240名。以法治文艺汇演及民法典法治讲座为抓手,在陈罗村启动全市“民法典进农村”活动。编排反诈小品《天降陷阱》在辖区巡回演出,形成户户走到、人人见面宣传攻势。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在原来法律顾问经费5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经费保障,按照乡镇(街办)2万元/年、村(社区)1万元/年标准,保障水平较上年度翻一倍,全力保障律师参与基层工作,同时,通过一季度一考核的方式推进律师“246”工作体系走深走实。以“应援尽援”为目标,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2022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其中刑事199件,民事 130件,行政1件,提供咨询、代书等服务3800余次。

二、存在不足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有的环节还不够严谨,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需进一步强化。

(二)基层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执法权限下放等现实工作需求相比,基层法治专业人才不足,人员力量配备、专业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三)基层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相关办公场所、办案设施设备等配套设施不够健全。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茅箭区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紧紧围绕法治茅箭建设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制度,定期组织全区领导法治培训,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

(二)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考核评价,对标对表抓落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打造茅箭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特色亮点。

(三)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决策主体法治意识,完善决策制度,实施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标准化工作,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备案、实地督察等方式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和文明程度,妥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

(五)定期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拟订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对各乡镇(街办、开发区、赛管局)、区直各单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六)着力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出台鼓励和支持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措施,完善法治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加大对法治专业人才的招考、选聘力度,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法治工作者队伍。同时,对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强化督导指导,科学规划,着力推进相关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