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东城开发区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区委、区政府的精心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茅箭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现将东城开发区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东城开发区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十堰市和茅箭区关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相关文件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开发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常抓不懈。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结合实际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法治东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东城开发区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东城开发区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为东城开发区法治建设工作定航引路,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筑牢政治核心支撑,切实发挥组织保障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在党委会、重点工作会议中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领导谋划、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积极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组织支撑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先后成立了东城开发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充实了东城开发区法治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足额保障了法治建设经费,为法治政府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是构建完善考评体系。根据《十堰市茅箭区法治创建考评标准》细则,开发区将法治建设纳入党政工作目标考核和实绩考核内容,与党建、社会治理等工作考核同步实施。同时建立了领导班子、村(社区)、各部办站所门法治建设工作述职评议机制,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村居、部门领导干部评先争优的主要参考依据,为法治建设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完善制度建设,有效强化制度执行力
一是制度到位,促进依法执政。开发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研究并建立完善《党委议事制度》《管委会议事制度》《分工负责制度》及《东城开发区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追究办法》《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系列配套制度;推出相关便民服务举措,健全执法信息、流程、内容公开机制,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协同到位,促进依法决策。开发区上下严格执行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要求,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东城开发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民生民权、生产生活等领域的重大决策、实施,都必须事前经过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开发区法律顾问依法审查合作协议、合作合同等21份,框架协议7份,党委会会议议题11份,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刚性前置条件,有效预防风险。
三是监督到位,净化法治环境。开发区党委研究制定下发《东城开发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追究》等制度文件,加强执纪监督问责,使组织处理通过量的累积与纪律处分有效对接,强化开发区内部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效果及结合的应用。
(三)强化法治阵地建设,增强法治队伍凝聚力
一是打造高品质法治文化阵地。通过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依托村级宣传栏、农家书屋等资源,在各村设置法治宣传专栏、法律读书角等功能区,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群众生活融合。网络助力,建设网上学法平台,依托红色议事厅、党员活动等微信工作群,不定时推送普法小知识,以图片、视频等方式方便群众学习;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参与,通过工作群咨询解答法律问题,让群众可以能够足不出户学法、随时随地咨询。
二是锻造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开发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成立法治人才专家库,调整优化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大力实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培养“法律明白人”“守法带头人”和“守法好村民”,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宽领域的法治宣传、纠纷化解等宣传教育活动,为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法治活力。
三是将法治阵地和队伍作用发挥最大化。为充分发挥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作用,开发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实践活动,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对老弱病残和农民工讨薪及工伤纠纷等法律援助做到有求必应。加大协调和指派力度,努力使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向基层、群众,降低服务门槛。简化手续,尽力扩大法律服务范围,坚持应援尽援,优质高效。
(四)深化法治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宣传引导力
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八五”普法责任清单,按照“一月一主题”规划,常规性开展反诈防骗、安全生产、禁种铲毒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民法典》《乡村振兴法》《安全生产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结合乡村振兴,积极开展村、社区法治阵地建设,并联合平安办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办检查。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45人,除了日常学法外,积极参与“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旁听庭审等活动。
二是加强重点人员学法用法。围绕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群体“关键时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键群体”、新就业群体“关键力量”等四类重点对象,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以点带面,着力提高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实行分类施教,开展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缺少自我保护能力,容易受环境、毒品诱惑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等方面做了详细的分析、介绍,实际指导学生如何保护自身安全,如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普治并举,将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纪法进机关等专题活动。同时依托乡村振兴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提倡一线干部用法治思维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结合“五亮五共”活动,积极组织辖区党员干部在村居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诈骗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发区党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出台的文件、制度严格进行发文前置审核,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开发区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聘请5位法律顾问成立开发区法律专家咨询团,积极参与开发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东城开发区起草印发《东城开发区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文件,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送审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审查、统一登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发布等制度,并认真梳理东城开发区近年来所有文件,切实加强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备等工作的合法合规。
三是全面铺开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开发区党委建立由分管政法领导为负责人的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合法性审查机构职责,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理顺审查工作流程,确保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东城开发区引入法律顾问对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合同审查、案件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机制,为开发区党委的重大行政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根基,提供法治社会强劲支撑力
一是选优配强村基层治理法律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开发区制定了《东城开发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督促村居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提供服务,并参与到拆迁安置、房产办证、损害赔偿等疑难信访矛盾纠纷中来,代理相应行政诉讼案件,确保重大案件、重大矛盾依法得到解决。2023年度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2件,开展法治宣传39次,提供专业意见建议62条,解答法律咨询134件,走访67户、28家企业,助力基层社会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推动法律顾问“送法”进村。开发区深化法治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法治人才服务质量,推动辖区内村居法治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以案释法、以法促调、以调促宣,构建了规范高效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在调解纠纷、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业务范围内,法律顾问承担重要的角色。承包合同、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等均由法律顾问参与,提供法律意见,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与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立足源头治理,加强法治宣传,坚持把法治宣传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行动的全过程,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活动、法律援助讲座等方式,积极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居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从源头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于排查的各类矛盾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整合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健全完善诉调相结合、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多种化解方式相贯通的协调联动体系,坚持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推动重大风险问题有效解决、重点群体稳控有力。
四是优化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帮教工作。持续开展平安建设工作,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优化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帮教工作,不断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坚持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对不属于办理范围的做好解释工作,帮助落实好解决的部门;对老上访户认真做好劝说,力争做到息访;对于要求过高的无理上访,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信访工作条例》处理。落实重点人员管理,对辖区五类重点人员共计600余人开展每月走访,送治6名精神病人,转化9名邪教人员,对涉毒人员定期检测。
(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核心竞争力
东城开发区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强大力推广“一网通办”、网上办件工作,积极向办事群众宣传推广鄂汇办、湖北政务服务网、十堰市智慧审批平台,引导群众在网上办事。
一是优化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为更加方便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东城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大厅精简办件少、无办件窗口1个,新设置综合服务受理窗口,新调整进驻市场监管服务窗口,设置了24小时“不打烊”服务预约电话,最大限度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办事便利。
二是着力落实“店小二”服务要求。更加贴心服务企业和项目,做好重大项目服务工作坚持大员上阵,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包联服务企业责任清单,明确包联领导和联络员,每月至少一次主动与项目进行对接,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映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努力推动项目顺利开工、投产。
三是实施“清减降”专项行动。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相抵触的文件和证明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能实行告知承诺的175项证明事项清单分别在开发区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布,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东城开发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存在不少困难和弱项。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系统全面。个别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学习安排简单,学习方式单一,尚未形成具体、系统的学习计划。部分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已经学了”的层面,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掌握不够清晰。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当前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对哪些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清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流于形式。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均衡发展。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推进力度和工作成效不均衡等不足。主要原因在于各村社区、部门之间重视程度有差异、工作力度。人员配备、队伍素质有强弱,同时各项工作推进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等工作积极性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筑牢法治建设基础。将法治建设纳入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绩效考评范畴,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开发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开展纪法学习20余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始终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20余次、合同审查15份、矛盾纠纷调处30余次。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工作安排
下一步,东城开发区将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建设规划目标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一规划两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争创一流法治政府。
一是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深化法治思想学习,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力度。通过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及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广大干部扎实应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机制。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三是用法治思维抓好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健全村(社区)办事机构,落实理事会备案制,完善村级组织机构合法性程序资料。村(社区)抓好四议两公开工作,对惠农资金、救灾资金、救助资金、特困户办理、监测户纳入必须按政策要求落实核查、会商、公开等工作,确保程序性合规、实体性真实。
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明白人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升级和融合发展,为企业常态化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实现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