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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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058142/2024-1397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17:20:00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号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 作 报 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茅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列入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纳入政府组成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2023年已开展集体学法12次。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开展专题法治培训2次,邀请专家教授对二十大报告中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解读,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必修课程,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测试。

二是压实第一责任。全面落实《茅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认真总结一年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成效、问题,形成专题述法报告,在市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督察迎检汇报会上述法。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023年组织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6次。

三是健全考评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强化平时督察考核,2023年6月、12月分别组织开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实地督察、“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实地督察,对全区各街道及区直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察,强化工作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等纳入党委巡察内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茅箭落地见效。

(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一门一窗”改革,35家区直部门835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坚持推进“最多跑一次”,编制发布了《茅箭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组织区直部门全面推进减审批时限,已实现承诺办理时间为一天的占比94.2%,835项区级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占比100%,其中“零跑动”785项。持续推进“跨域通办”,已与5地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实现核发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审批、残疾人证办理等486项事项“跨省通办”。发布《茅箭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市域通办清单(2023版)》,实现婚姻登记、老年优待证办理、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等203项事项“市域通办”。

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合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新开办企业半天办结。推进“证照联办”改革新举措,探索“一证准营、一码亮证、一照通行”模式,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告知承诺制,推行“先证后查”,压缩小餐饮、小作坊许可办结时限。推行“店小二”帮办代办服务,实施“全程网办”,引导不见面服务,精简材料流程,实现简易注销快速退市。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入推进“标红走绿173045快速办理涉企案件”工作机制,审执结涉企案件5390件,以最快速度、最优方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推行“365天×24小时”“线上+线下”工作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竭力打造服务不缺位的“枫桥式派出所”户籍窗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知识讲座38场,组织律所走访辖区工商业企业,开展法律惠企21家,助力企业发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纵深发展

一是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面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征求意见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最终保留14件,宣布失效3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监督管理力度,2023年区政府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履行了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必备程序。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协助政府依法参与重大决策事项,2023年政府法律顾问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20次,参与案件评查4次,参与研讨10次;公职律师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4次,审议区政府重大合同32件,出具区政府涉法事务研究报告11份。

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印发《茅箭区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7个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和3个街道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资格集中考试,全区77名工作人员参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服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3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常态化召开街道综合执法典型问题碰头会,解决基层执法重难点问题。

三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23年以来共收集行政执法监督线索53条,办理执法监督案件53件,下发督办函2份,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2份。组织开展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8个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和3个街道的2022年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共50卷,评查反馈问题5类共25个,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增加2023年行政复议工作经费预算10万元;设立茅箭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新增事业编制2名;整合行政复议职能,在7个司法所均设置复议咨询服务点,进一步拓宽复议申请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作用,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件,其中调解撤回申请7件。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已开庭审理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法治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强化基层阵地建设,完成大川、茅塔两个乡镇司法所改建工作,基本解决武当司法所办公用房,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标准建设打造全新五堰司法所。强化基层力量配备,辖区七个司法所均已达到“2(政法专编)+N(司法辅助人员)”人员配备要求。强化基层装备配置,采购7辆执法执勤用车,悉数交付给7个司法所,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现有调解委员会116个,其中行业性调解委员会38个,实现了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2023年全年人民调解总数2228件,成功2224件,成功率99.82%。建立检察服务“235”工作体系,推动12309检察服务进驻综治中心,推进检察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现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三联共治”工作,深化矛盾纠纷“1131”预约化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效。“三联共治”工作法、“235助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法”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予以授牌表扬。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教育。选优配强普法队伍,成立茅箭区“八五”普法讲师团,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扎实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其中12人获市优秀“法律明白人”表彰。聚焦重点内容普法,通过法治讲座、文艺汇演、“平安课堂”法治宣讲会等多种渠道推动民法典走群众身边,开展各类活动16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营子村、东沟村、康家村、大川村、陈罗村、莫家沟村、浪溪村分别打造以法治典故、红色法治文化、宪法、民法典、五治融合等为主题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站7个。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普法工作成效获市考核组肯定,其中9家单位获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集体,11人获表现突出个人。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队伍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和法治审核人员力量薄弱,法治人才专业力量不强,高层次法治人才匮乏,人才队伍专业人员占比不高,年龄结构老化。

(二)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部门审批和监管职责边界不清、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监管领域管理服务缺失,服务群众水平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需不断创新。多数单位普法宣传仍停留在传统媒介上,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关注度不高,成效不明显。

三、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征收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强化府院联动,就案件情况进行交流研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统筹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通过省委督察组“回头看”。

二是带头开展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2023年开展会前学法12次。区政府常务会上邀请市政协常委许晓东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讲座,提升决策主体法治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驼鞍沟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南部山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办法”均已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要求,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四是关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着力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研究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关注基层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全区行政执法领域机构人员配置情况调研摸排工作。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学习教育培训,不定期邀请专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解读,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体系、核心要义、精神实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工作,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标准安全中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茅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工作制度,坚持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充分发挥督察“指挥棒”作用,结合依法治区重点工作制定年度督察计划,推动实现督察全覆盖。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完善政务服务智能提醒预警服务平台,及时规避政务服务过程中的时效风险。探索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建立惠企政策“一窗受理”工作机制,打通惠企政策到企业的绿色通道。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多部门数据互通共享。

四是推进信用社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用档案,强化政务诚信评价,开展政务失信治理,树立政务诚信建设标杆。创新融资信用服务和产品,优化信用融资“一体化”平台,为全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信用融资服务。推行信用替代“无证明”改革,鼓励企业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落实“两书同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醒函同时送达),探索推进失信企业的协同修复工作机制。

五是强化政府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作用。常态化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大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有效降低决策风险。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和制度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六是进一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在各执法领域、执法环节全覆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城市管理领域属地管理事项承接运行,完善下沉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工作指导相关制度机制,切实为基层赋权增能。

七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线索汇集统筹,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执法监督干部培训、培养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八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建设,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三联共治”工作法、“235助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法”,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管理,建立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

九是持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突出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积极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普法宣传触角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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