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司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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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058142/2025-0905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11:56:30
发布机构
茅箭区司法局
文号

2024年,茅箭区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重要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服务发展为要务,着力推进法治茅箭建设

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的作用。落实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今年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2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6次。组织开展全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专题授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区上下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茅箭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采购发放29套《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落实情况实地督察,并督促各单位为期2个月集中整改到位,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在我区落地落实。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调研组对茅箭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督察整改工作实地调研,相关工作受到调研组高度肯定。深入推进法治惠民生实事项目,推荐区检察院235工作法、武当路街道三桥社区“五微共治”等4个惠民实事项目,充分发挥法治惠民生作用。

(二)以公平正义为遵循,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依规开展法制审核。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对区政府出台的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进行逐级审查、全面把关。今年共进行合法性审查37件,审查行政决定2件,审查协议20件,审查制度文件6件,对区政府交办的9项涉法事务提供研究意见。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月报送制度,切实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全面监管,确保“不漏一件”。

二是依法办理复议诉讼。全年新收复议申请117件,依法受理95件,复议前调解8件,不予受理12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复议2件,案件数量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77.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结案103件,其中受理后办结81件:复议维持35件、驳回复议申请3件、驳回复议请求9件、调解7件,经调解后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25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并责令重作1件。目前尚有14件未办结,其中有1件因调解已办理中止,剩余13件仍在审理过程中。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8件,其中一审19件,二审9件,全年无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1次。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组织全区14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题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执法能力。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对近三年以来实施的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查找问题5条并已推动全部整改到位。以“自评+抽评+复评”方式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4卷,总结执法典型经验,改善执法方式方法。配合区委编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从职权类型、职权名称、原实施机关、拟调整后的实施机关、职责边界等方面分别梳理形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三)以依法治理为目标,着力推进“八五”普法

一是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围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40个主题指导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举办大型法治文艺演出3场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10万余份,发放法治宣传礼品6000余份,发送普法短信28万余条。

二是宣传贯彻《民法典》。通过法治文艺汇演、“《民法典》宣讲进军营”、送法入企、院子会、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开展各类活动1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是抓实重点群体普法。举办2024年全区“八五”普法骨干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组织30余个区直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和普法工作双提升。利用“开学第一课”“民法典宣传月”等契机,邀请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70余场次,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四是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力度,推荐杨炎为全市模范“法治带头人”、王静等3人为优秀“法治带头人”、瞿君等6人为优秀“法律明白人”,发挥其参与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推荐高校园社区等7个村(社区)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二批“十堰市民治法治示范村(社区)”,茅箭区被评为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县市区。

(四)以法治惠民为根本,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知识讲座29场,法治宣传小视频15个,设立“茅箭区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栏,推送涉企法律文章71篇,建立法律知识库发送至企业群学习,开展法律惠企12家,通过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与合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还印制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保障手册》7000余份,通过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与合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公证惠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5件,办理认罪认罚案件714件,通过咨询、代书等多种手段为1413名群众提供了法律事项援助。组织法律援助同堂培训活动1次,律师办案培训1次,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市公证处联合在茅箭区大川镇设立远程公证代办点,在全市首次实现公证业务远程“云上”办理。2024年申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建立招商引资协议全流程管理机制”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创建试点地区。

(五)立足服务先行区建设,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行政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府院联动,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和“行政争议驻法院办公室”,对于新收复议案件实行“应调尽调”“全过程调”的方式,摸清群众真实诉求,往群众心尖上发力,切实解开群众心结。全年新收复议申请117件,办结103件,其中调解结案42件,调解成功率达40%,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质化解率达88%,复议后诉讼无败诉或被纠错案件。通过调解和解为辖区小微商户、中小企业调减处罚金额近10万元,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是深化“律师246+”。不断深化律师服务基层的广度和深度,发挥律师在乡村地区发挥其协助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全年乡、村法律顾问共协助村(居)化解矛盾纠纷330余件,化解信访纠纷90余件,开展行政执法、合同等法律审查3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160余场,开展法治体检80余次,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近700余次,审查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及村居其他管理规定50余件,有效维护基层平安稳定。

三是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先后召开全区调解工作座谈会及全区调解工作会,全区共建立调解委员会124个,实现了75个村(居)和42个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今年对全区719名人民调解员分两批考核并颁发了工作证及胸牌徽章,推动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案件2241件,调解成功率在99%以上。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单一、传统,与辖区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普法方式的创新力度不大。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推进更高水平法治茅箭建设。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依法治区机构职能。完善依法治区工作体系,适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督促依法治区各项重点工作在本地区的落实。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对各乡镇(街办、开发区、赛管局)、区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二是全力做好“八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2025年是“八五”普法终期验收年,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线,以推进“法治茅箭”建设为总揽,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总纲,组织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区各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为全面迎接省、市“八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发挥职能优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行动,收集园区企业在法律方面的常见问题和迫切需求,并根据产业特色、企业规模、发展情况等因素针对性地开发个性化服务产品,确定服务方向,让企业能够更便捷地获取各类法律资源;广泛开展“菜单式”“定制化”宣传推送,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提升政策宣传精准性。

四是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持续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加强对全区行政复议咨询点的业务培训。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机制,完善复议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出庭应诉能力,全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是抓实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进一步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十堰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提升行政执法若干措施》要求,研究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执法监督干部培训、培养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配合区委编办做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六是持续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按照《十堰市规范和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2025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率每年达60%以上。进一步强化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结合本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实际情况、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建立需求等,聚焦最能反映本地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亮点,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设立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进行培育和发展,实现城区各街道1个以上的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