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K26058142/2026-0326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26日 15:45:55
发布机构
茅箭区人民政府
文号
无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茅箭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十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服务全省支点建设和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扛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内容,开展政府常务会前集体学法6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宣讲,开展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启动暨集中法治宣传等活动16场。

2.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5年,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6次,定期督办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全区75名党政“一把手”述法全覆盖,“关键少数”带动依法治区工作成效明显。

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常态长效。印发《2025年茅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开展法治督察员推荐工作,从“两代表一委员”、司法机关、重点执法部门及法律从业者中选聘61名优秀人才,组建法治督察员队伍,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法治服务发展能力

1.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进“一窗通办”改革,累计发布国家级、省级“一件事”事项43项,市级特色事项31项,集成办件量达1.9万余件,居全市首位。开展人大代表监督和局长“坐窗口、走流程、优服务”活动90余次,接待群众260余人,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08件。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构建全区政务数据库,归集25个部门400余项政策清单,整合四级政务服务事项600余条,推动数据共享在医疗、养老、救助等领域的深度应用。

2.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服务企业能力,深化登记便利化改革,企业设立效率大幅提高,新设企业2662家;推动“迁移登记一件事”“个转企”等重点改革,办事流程精简50%~80%,时间压缩60%~70%,企业满意度达98.2%。推进法治惠民生实事项目,在全区征集推行茅箭区“家门口”法治及就业服务站创建、数据赋能政务服务等10项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着力解决法治领域急难愁盼。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开展进企业法律知识讲座15场,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涉企法律案例66个。

3.政府职能持续深化。编制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完成6个乡镇(街道)平均304项履职清单编制,收回不适宜事项947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承接市住建、食品药品、文旅、殡葬、国动、商务、林业等7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承接市级燃气、市政道路(绿化带、游园管养)、建筑垃圾(渣土)处置3项监管和执法事项,收回2021年街道体制改革中赋权至街道的114项行政执法职能。制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常态化协调会商机制,破解部门执法协同不畅问题。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防范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制工作机构“参谋助手”作用,区政府依法依规研究制定重大项目协议30件、制度文件15件、重大涉法事务11件次,推动解决南北世纪城物业矛盾、许家棚征地拆迁安置、不动产证办理等问题化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2.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673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101个,出台相关制度28个,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与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累计评查案卷757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4份,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0个。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制度,全区执法单位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覆盖。

3.坚持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5件,政协委员提案107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517条。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抓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工作,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定期反馈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诉执行情况,与法院共同开展执行调解及预警。开展严重失信主体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17家企业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依法化解矛盾风险,筑牢基层平安防线

1.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大力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25个,聘任调解员728名。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一站式”纠纷解决。2025年,全区调解案件2552件,调解成功2549件,调解成功率99%,“大数据预警”+“三色管理”+“三师联治”婚姻家庭矛盾化解模式入选全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十大典型案例,“警民联调”做法在全市交流。

2.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繁简分流+分层调解”机制,推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创新与效能提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2025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32件,办结122件,调解和解45件。加强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通过行政复议纠错5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3.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强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600余场次。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培育“法律明白人”375名,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推介。深化“律师246+”,举办村(居)律师“246+”普法宣讲活动50余场次,法律顾问协助村(社区)调解矛盾纠纷104件,切实回应基层群众法律需求。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系统性和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单位和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学习领会不够系统深入,未能完全融入思想、见诸行动。二是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效率不高。三是基层法治能力建设还存在不均衡现象,普法形式与群众需求的结合不够紧密,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效能尚未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的数量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学习研讨,引导全区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

(二)服务大局为重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强化法治保障,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质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涉企执法“综合查一次”与包容审慎监管,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加快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三)强基固本为导向,着力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科学谋划并启动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形式,精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茅箭、法治茅箭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