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在“网上问政”留言咨询人在异地如何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销户?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若180天后新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可通过“湖北省政务网”办理离职提取业务,若新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办理转移业务。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拨打0719-1232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