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形象标识(LOGO)征集方案

索引号
K26058142/2021-30646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2日 11:20:00
发布机构
区林管中心
文号

为优化湖北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品牌形象,充分展示湿地文化和地域特色,提升知名度和公众参与度,区林管中心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湖北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形象标识(LOGO),现制定如下方案:

征集单位: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征集主题:湖北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标志(LOGO)。

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1日止。

一、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特色鲜明,标志性强,彰显湖北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地域文化、自然、地理特色,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

(二)标志(LOGO)设计简洁大方易懂,符合审美要求;应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纪念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

(三)标志(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并注明设计者或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二、设计标准

(一)标志(LOGO)可采用单色、双色表现,原则不超过三色。多色创意方案在单色应用时须能反映标志的整体呈现效果。

(二)创意方案需提供标志设计图、标志(LOGO)规范坐标图、标志矢量源文件(格式:图像TIF、JPG,矢量图CAR、AI)。

(三)创意方案须附注主色标、辅助色标,颜色模式为CMYK。

(四)设计稿件、标志规范坐标稿件的图像文件尺寸要不低于600dpi,大小不低于1200×1200像素。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设计方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五)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的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我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征集方式

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指定邮箱249251187@qq.com,并请在邮件正文留下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邮件主题注明“湖北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LOGO征集”字样)。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作品评选

(一)主办单位将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选集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定湖北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标志。

(二)评选结果将于2021年9月底在茅箭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公开公布。

(三)主办单位拥有决定湖北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标志和形象宣传语的最终权利。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立标志获选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4名,奖金各1000元。

六、相关声明

(一)主办单位对获选作品有无偿的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一经采用,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二)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