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380号令)和《十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6]5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茅箭区东益大道6号土地收储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通过茅箭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5条,将结合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