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琴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李家岗村转社区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李家岗村全村大部分村民失地失业,村民身份早已被城镇居民化,加之外来人口剧增,村委会超负荷承担了城市管理工作,等同于社区居委会,各项惠农政策基本无法落实,集体经济负担沉重,加之产权制度改革即将全面推进,李家岗村转居委会是大势所趋。根据以往村改居的经验,只有完成了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以及村企分社以及村民股权债权的依法分配后,经过全体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才能进行村改居的工作。因此,请瞿书记在村内完成以上几项进程后,制定出《李家岗村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后报区民政局,首先,就以上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做专题汇报,通盘考虑,与新成立的社区进行统一合理划分社区管辖区域,方便群众办事。其次,区民政局将呼吁区政府成立“城中村”改制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李家岗村改居工作,同时争取将新成立的社区纳入第二年财政预算,提前做好人员、工作经费的准备工作。
感谢您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十堰市茅箭区民政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