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2018年)第4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K26058142/2020-153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22:32: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茅箭区民政局
文号

陈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社区干部关心关爱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初根据区领导的批示,由财政局牵头,联合区人社局、民政局组成的工作组对我区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该调研报告显示:五堰街办近年来按照十人社发【201459号文件精神(社区工作人员未列入文件调整的范围),对社区干部工资予以统一调整,调整后的月应发工资额最高4219元,最低2949元,人均达到3470元,高于二堰街办社区干部平均工资2400元和武当路街办社区干部平均工资2200元。近年来,随着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对社区工作和社区干部的不断重视和关心,社区经费逐年递增。2017年社区工资经费32万元/年,2018年增至35万元/年,并于5月将每个社区的30万元工作经费拨付到位。

2018526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茅办发[2018]12号)的通知文件。文件中包含了规范干部配置、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组织保障等内容,每一项内容都体现了对社区干部的关心和关爱。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十堰市茅箭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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