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2018年)第5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K26058142/2020-153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22:37:00
发布机构
茅箭区文体新广局
文号

张天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二堰街办百二河村建设文化健身小广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的建议非常有必要。百二河村新党群服务中心已于2017年底投入使用,旁边有一闲置空地可用于建设文化健身小广场,区文体新广局非常赞同。按照区文体新广局的工作职责,社区文化广场建设主体在所属社区,社区按相关要求建设好文化广场后,区文体新广局可为社区文化广场免费提供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以满足社区群众的文化活动需求。

感谢您们对茅箭文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茅箭区文体新广局

201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