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十堰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0年7月3日起,对十堰市石家沟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堰市石家沟道路工程起点自浙江路,经林荫大道接普林工业园中普林路,道路全长2991.064米,双向4车道,道路红线按42米控制,车行道宽20米,绿化带每侧各3米,自行车道每侧各2.5米,人行道每侧各3米,人行道外预留绿化带各2.5米。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土石方、强夯、边坡绿化、综合管沟、道路工程、柳林中学地下通道等。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设计单位为十堰市规划设计院设计,施工单位为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汉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合同工期为2015年3月2日开工,当年11月2日竣工。
二、报审造价情况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报审造价10685.32万元。
三、审计结果
审计认定工程造价为9139.04万元,审减造价1546.27万元,审减率14.47%。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本项目结算时,可依据相关合同约定并参考本审计报告,合理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