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索引号
K26058142/2024-0627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15:07:33
发布机构
茅箭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茅应急〔2024〕2号

关于印发《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茅应急〔2024〕2号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各有关企业:

区应急管理局编制的《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已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茅箭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增强安全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提高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国家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和《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执法监察、打非治违,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一)总法定工作日(4000个工作日)

茅箭区应急管理局现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的股室和二级单位为局机关办公室、监管股、法规股、基础股、综合协调股、指挥中心及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在册人员共20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且纳入执法计划安排的执法人员16人,占全部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总数的80%。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对全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日测定如下: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实际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04-11)×16=4000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1520个工作日)

参考前三年工作实际,按以下10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450个工作日;

2. 实施行政许可、备案200个工作日;

3.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00个工作日;

4.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80个工作日;

5. 组织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00个工作日;

6.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80个工作日;

7. 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10个工作日;

8.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00个工作日;

9.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个工作日;

10.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80个工作日;

综合以上方面工作,其他执法工作日需要:

450+200+200+80+100+80+10+100+20+280=152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1930个工作日)

1.应急值班540个工作日;

2. 学习、培训、会议300个工作日;

3.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90个工作日;

4. 参加党群活动400个工作日;

5. 病假、事假80个工作日;

6.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20个工作日;

7.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300个工作日。

综合以上方面工作,需要安排:

540+300+90+400+80+220+300=193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550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000-1520-1930=550个工作日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安排43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安排1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范围和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

1.检查范围:2024年茅箭区应急管理局计划对49家生产经营单位(2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8家粉尘涉爆企业、4家熔融金属企业、8家2023年度被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全年检查2次(详见附件1)。

2.检查安排: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责令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一般检查

1. 检查范围:2024年茅箭区应急管理局计划对8家工商贸企业进行一般执法检查(详见附件2)。

2. 检查安排: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股室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8家(第一、二、三、四季度)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 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统一使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实,要按照“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2. 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对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的要求,全局全年典型案例报送数不少于六例,每两月至少完成一起典型案例报送。局机关各股室、指挥中心及执法大队各承担一起典型案例报送,典型执法案例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以及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选取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程序规范的案例进行上报。

3.参加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按要求着制式服装,并有两名以上持有效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不得缺项漏项,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可以增加检查内容;

4. 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便携式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执法检查结束后必须当场使用便携式笔记本电脑填写执法文书,并将执法信息上传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同时,在执法检查之后24小时内将执法信息录入到“互联网+监管”平台中;

5.正确下达和填写执法文书。监督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期间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必须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责令暂时停业、停止建设或者停止使用等情况的,应当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统一使用应急管理部2020年制发的新版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并实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

6.严格按期复查。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企业,自企业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必须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

7. 执法检查结束后,需在一个月内将执法文书和相关资料按要求规范装卷,报执法大队存档;需要立案查处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的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达到立案条件。

(二)严格执行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推进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使用,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计划网上制定、执法文书网上制作、执法流程网上流转、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活动网上指导等,做到执法过程全过程、全信息记载,可回溯,可共享。

(三)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督办。各股室要建立监督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和采取的监管措施等情况,并每月5日前向执法大队报送上月监督检查情况执行情况台账。各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要求,精准把握执法力度和温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做到秉公执法。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安排

2. 一般监督检查安排

3. 监督检查执法台账统计表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安排

序号

检查

时间

企业名称

行业

领域

检查

频次

责任

科室

1

2月(9家)

湖北迈创专用车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2

中石油首达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3

十堰海乙魔芋制品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4

湖北双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5

十堰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6

十堰科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7

中石油十堰市吉林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办公室

8

中石化天津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指挥中心

9

中石油十堰市朝阳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综合股

10

3月(3家)

中石油重庆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11

十堰诺鑫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12

十堰卓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13

4月(3家)

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唐家河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14

十堰橙红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15

十堰众柴发动机部件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16

5月(6家)

湖北盛喆家具定制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17

湖北富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18

湖北普尔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19

中石化朝北沟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综合股

20

十堰聚朋科工贸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指挥中心

21

中石化十堰车站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办公室

22

6月(3家)

十堰市东风贸易捷达有限公司(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23

十堰市旺成工贸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24

十堰金民铸造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25

7月(3家)

十堰震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26

中石化三堰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27

十堰市春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28

8月(6家)

湖北雅馨家具定制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29

山东森诺聚惠优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30

十堰市汉坤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31

天海石油环卫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指挥中心

32

中石油十堰商用车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办公室

33

湖北先驰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综合股

34

9月(3家)

十堰豪庭木业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35

中石化十堰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36

十堰市日泰太阳星工贸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37

10月(6家)

中石化十堰林荫大道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38

中石化北京路第二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39

十堰蓝氏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40

中石化鸳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办公室

41

中石化十堰武当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综合股

42

中石油许白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指挥中心

43

11月(4家)

中石油发运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44

中石化东风大道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45

中石油东风大道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46

十堰冠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47

12月(3家)

山东普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工贸企业

2次/年

执法大队

48

中石化蓝天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49

茅箭区柏乐优品全屋定制

工贸企业

2次/年

基础股

2024年各股室、执法大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情况:执法大队12家,基础股12家,监管股13家,综合股4家,办公室4家,指挥中心4家。

附件2

一般监督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

执法检查方式

企业数量

行业领域

责任科室

备注

第一季度

双随机抽查

2

工商贸企业

执法大队(1家)

基础股(1家)

双随机

平台抽取

第二季度

双随机抽查

2

工商贸企业

执法大队(1家)

基础股(1家)

双随机

平台抽取

第三季度

双随机抽查

2

工商贸企业

执法大队(1家)

基础股(1家)

双随机

平台抽取

第四季度

双随机抽查

2

工商贸企业

执法大队(1家)

基础股(1家)

双随机

平台抽取

2024年各股室、执法大队一般监督检查计划情况:执法大队4家,基础股4家。

附件3

区应急局XX年监督检查执法台账

序号

检查股室

企业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

地址

企业类型

检查时间

检查方案内容

现场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记录内容

责令整改

指令书号

责令整改时限

复查指令号

复查时间

复查情况

是否执法过程全记录

是否公示

备注(执法计划或双随机)

问题(条)

执法人员

备注


示例:1

监管股

XXX

91420XXXX

十堰市

茅箭区XXXXXXX


XX年XX月XX日

提示:填写方案中的检查内容

(茅)应急检记〔202X〕X01号

文书中的记录内容

(茅)应急责改〔202X〕X01号

XX年XX月XX日

(茅)应急复查〔202X〕X01号

XX年XX月XX日

复查内容






































































































































































































































































































说明:截至x月X日,共下发文书XX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XX份,责令整改指令XX份,查处隐患XX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