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K26058142/2025-0383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21日 15:57:55
发布机构
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茅应急〔2025〕2号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各有关企业:

区应急管理局编制的《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已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茅箭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提高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原国家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和《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监督检查、打非治违,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一)总法定工作日(3472个工作日)

茅箭区应急管理局现有在册人员共17人,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且持有行政执法证并纳入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的人员14人,占全部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总数的82.3%。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对全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日测定如下: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52*2-13=248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3天)]×实际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04-13)×14=3472个工作日

(二)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1472个工作日)

参考前三年工作实际,按以下10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500个工作日;

2. 实施行政许可、备案150个工作日;

3.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80个工作日;

4.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32个工作日;

5. 组织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检查100个工作日;

6.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80个工作日;

7. 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10个工作日;

8.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00个工作日;

9.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个工作日;

10.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00个工作日;

综合以上方面工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需要:

500+150+180+132+100+80+10+100+20+200=1472个工作日

(三)非监督检查工作日(1510个工作日)

1. 应急值班500个工作日;

2. 学习、培训、会议250个工作日;

3.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工作100个工作日;

4. 参加党群活动120个工作日;

5. 病假、事假80个工作日;

6.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60个工作日;

7.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300个工作日。

综合以上方面工作,需要安排:

500+250+100+120+80+160+300=151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490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非监督检查工作日=3472-1472-1510=49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抽查内容: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的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4.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的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

5.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健全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演练和备案的情况;

7.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情况;

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情况;

9.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的情况;

1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的情况;

1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3.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的情况。

1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6.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安全管理情况;

17.安全许可证照是否依法办理的情况;

18.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从上述重点监督检查事项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四、监督检查范围和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

1.检查范围:2025年茅箭区应急管理局计划对39家生产经营单位(2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7家粉尘涉爆生产经营企业、4家高温熔融生产经营企业、3家有限空间企业、2家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全年检查2次,占全年监督检查单位任务总量的83%(详见附件1)。

2.检查安排: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处置措施,责令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二)一般检查

1. 检查范围:2025年茅箭区应急管理局计划对8家工商贸企业进行一般执法检查(详见附件2)。

2. 检查安排: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8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严格按照茅箭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执行(预估抽查2家),配合计划所列其他部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参与事项。

五、有关要求

(一)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1. 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十堰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实。

3.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必须按要求着制式服装,并有两名以上持有效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不得缺项漏项,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可以增加检查内容;

4. 严格规范文书使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统一使用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制作有关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实现自执法计划编制至行政检查完毕归档的全流程执法文书线上制作、线上审批、线上线下归档管理。

5.正确下达和填写监督检查文书。监督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期间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必须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责令暂时停业、停止建设或者停止使用等情况的,应当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统一使用应急管理部制发的新版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并实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

6.严格按期复查。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企业,自企业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必须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

7. 监督检查结束后,需在一个月内将检查文书和相关资料按要求规范装卷存档;需要立案查处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十堰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二)严格执行制度,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全面执行三项制度。推进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使用,实现监督检查信息网上录入、监督检查计划网上备案、检查文书网上制作、检查流程网上流转、文书决定实时推送、检查活动网上指导等,做到监督检查全过程、全信息记载,可回溯,可共享。

(三)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督办。各股室要建立监督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和采取的监管措施等情况,并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台账。各检查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系列要求,精准把握监督检查力度、温度及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安排

2. 一般监督检查安排

附件1

重点监督检查安排

序号

检查时间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频次

责任股室

1

1月

中石化北京路第二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2

十堰众柴发动机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轻  工

2次/年

基础股

3

2月

中石油发运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4

湖北盛喆家具定制有限公司

机械

2次/年

基础股

5

中石油商用车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办公室

6

中石油吉林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综合股

7

中石化三堰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指挥中心

8

3月

湖北富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9

湖北先驰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机  械

2次/年

基础股

10

4月

中石化天津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11

十堰海乙魔芋制品有限公司

轻  工

2次/年

基础股

12

5月

中石化东风大道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13

湖北旭帆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机  械

2次/年

基础股

14

中石化十堰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办公室

15

十堰豪庭木业有限公司

轻  工

2次/年

综合股

16

天海唐家河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指挥中心

17

6月

十堰和远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18

湖北卓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机  械

2次/年

基础股

19

7月

十堰市东风捷达贸易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20

茅箭区柏乐优品全屋定制营销中心

轻  工

2次/年

基础股

21

8月

十堰市旺成工贸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22

湖北双鸥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机  械

2次/年

基础股

23

中石化林荫大道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办公室

24

天海石油环卫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综合股

25

中石油朝阳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指挥中心

26

9月

十堰诺鑫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27

湖北普尔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机  械

2次/年

基础股

28

10月

十堰橙红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29

十堰金民铸造有限公司

机  械

2次/年

基础股

30

中石油重庆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办公室

31

十堰蓝氏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轻  工

2次/年

综合股

32

中石化朝北沟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指挥中心

33

11月

湖北迈创专用车有限公司

机  械

2次/年

基础股

34

十堰市锐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机  械

2次/年

基础股

35

十堰汉坤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36

中石化蓝天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37

12月

湖北雅馨家具定制有限公司

轻  工

2次/年

基础股

38

中石化车站路加油站

危化企业

2次/年

监管股

39

山东普林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轻  工

2次/年

基础股

2025年各股室、中心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情况:基础股17家,监管股16家,综合股4家,办公室4家,指挥中心4家。(含双随机检查企业)

附件2

一般监督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

执法检查方式

企业数量

行业领域

责任科室

备注

第一季度

双随机抽查

2

工商贸企业

监管股(1家)

基础股(1家)

双随机

平台抽取

第二季度

双随机抽查

2

工商贸企业

监管股(1家)

基础股(1家)

双随机

平台抽取

第三季度

双随机抽查

2

工商贸企业

监管股(1家)

基础股(1家)

双随机

平台抽取

第四季度

双随机抽查

2

工商贸企业

监管股(1家)

基础股(1家)

双随机

平台抽取

2025年一般监督检查计划情况:监管股4家,基础股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