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茅箭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7月至10月。
二、抽查方式
牵头部门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的提前统一使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替换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三、抽查事项
(一)牵头发起联合抽查事项(3项)
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2.对大型以外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的检查;
3.园林绿化工程监管。
(二)配合实施联合抽查事项(1项)
1.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双随机”监管模式是简政放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城市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监管理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科学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双随机抽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认真开展分析评估,及时掌握城市管理监管中的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严格执法切实消除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苗头。
3.依法开展检查。一是开展监督检查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二是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现场检查规定的内容进行,不得缺项漏项,但根据检查情况可以增加检查内容;三是正确下达和填写执法文书。检查情况记录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当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视情况限期整改或责令立即整改;四是严格按期复查。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限期届满之日起1日内必须进行复查,填写《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拒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要求的依法立案处罚或移交有执法权限的属地街办;五是规范档案整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及时收集、核查、整理各种文书及证据资料等,形成工作闭环。
4.落实执法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在完成检查任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等录入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附件:十堰市茅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十堰市茅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十堰市茅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联合抽查比例或户数 | 检查主体 | 联合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 必须检查内容 (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检查内容) | |||
企业 | 个体 | 其他主体 | 牵头部门 | 参与部门 | |||||
1 | 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 燃气经营 企业 | 2 | 区城管执法局 公用事业中心 | 区消防大队 | 全年不少于 3次,11月底前完成 | 燃气企业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检查 | ||
2 | 对大型以外户外广告及招牌设置的检查 | 商户 | 2 | 区城管执法局 公用事业中心 | 区市场监管局 | 全年不少于 3次,11月底前完成 | 店招设置、占道经营行为检查 | ||
3 | 园林绿化工程监管 |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 2 | 区城管执法局 园林所 | 区林业管护中心 | 全年不少于 3次,11月底前完成 | 依职责开展相关检查 | ||
4 |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 | 根据牵头部门确定 | 区教育局 | 区城管执法局 机动大队 | 根据牵头部门确定 | 户外广告设置情况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