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关于第十三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
通 知
各区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工作等要求,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第十三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十发改文【2021】86号)精神,现对《十堰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十堰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进行第十三次动态调整,主要内容是清理了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完善城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关于规范十堰市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十发改【2021】57号)等。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清单同步在茅箭政务网、茅箭新闻网公示,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更新本单位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
附件:附后
茅箭区发改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十堰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xls
附件:中央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xls
附件:中央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xls
附件: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