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就做好我市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醒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费(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政策。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政策依据见附件。
二、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在校园公告栏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进行公示。真正做到无公示不收费,收费必公示。
三、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各学校(幼儿园)务必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收费政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对教育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监督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 12315
市教育局 8699898
十堰市教育局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