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茅箭区各有关部门梳理并报备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经区司法局汇总形成了《茅箭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2024年版)》(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茅箭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茅箭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