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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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0日 16:24:56
发布机构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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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同意,我区被命名为第二批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自2017年4月我区被省食安全委确定为第二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为遵循,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治理环境,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创建工作成果显著。

同心创建显新功,营造创建新氛围。区食品安全工作连续多年位于全市前列,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持续推进,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从2017年度的94.7%提升到2019年度的97.25%。

固本强基展新貌,多点发力谱新篇。创建省级首批“基层执法规范化示范所”1个,省级“基层执法规范化标准所”3个。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俊局长亲临武当监管所调研,对该所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建成全国公益性农产品批发示范市场1个、全国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示范市场1个,省级示范农贸市场2个。食品生产高新技术纯化魔芋微粉在我区进行推广并投入生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中心总投资9000万。

示范建设出新彩,科普宣传结新果。在寿康生活广场开展“卖放心肉菜、做良心企业”创建试点;在全省率先运用“肉菜”二维码信息追溯查询系统。全省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推进会在茅箭召开,全省17个市州实地观摩、学习先进经验;在全区餐饮行业推进  “文明餐桌”建设,普及崇德、节俭、绿色、营养等餐饮文化,打造省级餐饮示范街2条、省级餐饮示范单位14家、省级“放心食堂”11家、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店5家,全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