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8.10”一般触电事故评估报告

索引号
K26058142/2021-5422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20:40:00
发布机构
区应急局
文号

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8.10”

一般触电事故评估报告

2020年8月10日,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9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2020年11月27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要求,茅箭区政府成立了事故评估组对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8.10”一般触电事故进行检查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事故评估工作要求,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1年11月10日区政府成立了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8.10”一般触电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事故评估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东城开发区等单位参加事故评估工作。

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区政府批复的《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8.1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通过调阅“8.10”事故案卷资料,对接“8.10”事故原事故调查组成员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材料。11月19日赴东城开发区陈罗村开展现场评估,通过听取相关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对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了检查评估,形成了初步意见。12月7日,经事故评估组研究讨论,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政府批复同意“8.10”事故调查报告后,各相关部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

(一)予以行政处罚人员落实情况

卢襄东,男,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个体经营者。

处理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由茅箭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2021年1月15日,茅箭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对卢襄东处以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茅)应急罚[2020]7号),卢襄东到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2021年7月29日,茅箭区应急管理局向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茅)应急罚[2020]7号行政处罚决定,茅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2日裁定后,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月15日对被执行人卢襄东作出的(茅)应急罚[202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对处罚决定处罚款20000万的行政处罚并加处罚20000元,共计人民币40000元,由茅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机构负责执行。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问责落实情况

按照“8.10”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问责3人,工作约谈、作出书面检查均已落实到位。

1.任传林,男,中共党员,茅箭区东城开发区陈罗村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处理建议:责令其向东城开发区作出书面检查,建议东城开发区党委对其进行工作约谈。

处理结果:任传林已向东城开发区作出书面检查,2020年12月16日,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对任传林进行了工作约谈。

2.龚政,男,中共党员,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站站长。

处理建议:建议其向东城开发区作出书面检查。

处理结果:2020年10月29龚政向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作出了书面检查。

4.江永堂,男,中共党员,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处理建议:建议对其向东城开发区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处理结果: 2020年10月29日江永堂向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党委作出了书面检查。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区政府批复的《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事故调查报告》,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事故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了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

(一)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8.10”事故发生后,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开发区安监站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8.1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一是认真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张贴在醒目位置;二是立即聘请专业电工拆除了废旧电线,对店内用电线路重新进行规整,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天上班前对员工进行安全提醒,结合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员工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障生产安全有序进行;四是加强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明确了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员工违章行为。

(二)东城经济开发区陈罗村村委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陈罗村村委会在事故发生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茅箭区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8.1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是迅速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隐患排查专班,深入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查漏补缺,对辖区废旧回收再加工小作坊、六小门店、三合一门面房再次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企业负责人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的培训;二是及时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会,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废品回收企业事故警示会,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册500余份,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三是定期对辖区有打包机,粉碎机、冲压机的小作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做好整改工作,对排查中出现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工作有记录,整改有实效。
  (三)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东城经济开发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一是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由班子成员、各部(办)站所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业务骨干及辅警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强化跟踪问效,结合年终综合考评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权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日常工作开展不力、事故频发、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村(居)加大考核。二是开发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村(居)属地负责、第三方积极参与、企业全面落实的专群结合、联防联治的安全防护网。三是紧盯重点难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小微企业事故频发多发特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小微企业开展“拉网式”的排查,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偏低,易发生安全生产、火灾等事故的个体经营户、废品回收站等小微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告知书,限期整改,形成闭环。四是进一步规范村(居)场地出租安全管理。由各村(居)按照属地对承租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五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牌、宣传展板等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检查评估结论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文件资料,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均已落实到位,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相关责任单位及东城开发区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附件:“8.10”事故评估组组成名单 

          茅箭区吉林路靓车堡汽车美容养护中心“8.10”

               一般触电事故评估组

2021年 1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