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10.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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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6058142/2021-5423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18:10:00
发布机构
区应急局
文号

茅箭区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10.21”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2020年10月21日,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G209十堰城区垭子至大川段改扩建工程一标段发生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23.4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2021年2月3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区政府成立了事故评估组对茅箭区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10.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进行检查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事故评估工作要求,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1年11月10日区政府成立了茅箭区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10.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事故评估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纪委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二堰街办、市公路养护中心等单位参加事故评估工作。

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区政府批复的《茅箭区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10.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通过调阅“10.21”事故案卷资料,对接“10.21”事故原事故调查组成员了解相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材料。11月19日赴G209大川至垭子改扩建项目部开展现场评估,通过听取相关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对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了检查评估,形成了初步意见。12月7日,经事故评估组研究讨论,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政府批复同意“10.21”事故调查报告后,各相关部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

(一)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孙传宝,男,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边坡防护作业班组长、兼职安全员。

处理建议:责令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按照公司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处理结果:2020年12月18日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对孙传宝处以罚款2万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2.刘正华,男,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处理建议:责令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处理结果:2021年2月28日,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对刘正华进行个人谈话及批评教育,刘正华向该公司作出了书面检查。

3.杨振平,男,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第一标段监理组组长。 

处理建议:责令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处理结果:2021年2月28日,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杨振平进行个人谈话及批评教育,杨振平向该公司作出了书面检查。

(二)予以行政处罚人员落实情况

按照“10.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行政处罚2人,已落实到位。

1.孙俊,男,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质检员兼安全员。

处理建议:建议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发证机关暂扣其安全管理资格证件。

处理结果:市交通主管部门已向发证机关发函,暂扣其安全管理资格证件。

2.孙帮文,男,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建议: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茅箭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2021年3月2日茅箭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孙帮文处以罚款壹万捌仟元的行政处罚((茅)应急罚[2021]2号 ,罚款已缴清。                                                                                             

(三)事故责任单位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10.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处理的单位2个,已落实到位。

1.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茅箭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2021年3月2日茅箭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茅)应急罚[2021]1号),罚款已全部缴清。

2.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市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处理结果:2021年5月6日十堰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于30日内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扣除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信用分值10分。

(四)相关安全监管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按照“10.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给予问责的单位1个,已落实到位。

十堰市公路养护中心,对该建设项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

处理建议:建议市公路养护中心向市交通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处理结果:2021年3月10日,十堰市公路养护中心向十堰市交通运输局作出了书面检查。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问责落实情况

按照“10.21”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问责1人。

1.范中林,男,市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G209十堰城区垭子至大川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部主任。

处理建议:建议市公路养护中心对其进行工作约谈,其本人向市公路养护中心作出书面检查。

处理结果: 2021 年 3月6日市公路养护中心对范中林进行了工作约谈,范中林向市公路养护中心作出了书面检查。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区政府批复的《茅箭区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10.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十堰市公路养护中心及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了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

(一)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茅箭区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10.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关于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在“G209十堰垭子至大川段CBS防护工程”后续施工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整个项目安全生产运行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和具体措施,定期考核,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二是严把人员进场关,开工前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新近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环境、机械设备、安全用电、正确使用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交通安全、上下班注意事项、施工配合“四不伤害”等进行技术交底;三是加强了施工全过程风险辨识和防范,在作业施工前,对边坡是否存在滑塌、浮石、坡度、坠落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四是加强对高边坡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管理,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孙传宝、张永朝对施工实行全过程管理,施工前对坡面松动危石进行清理,在倒坡及坡度极陡边坡搭设脚手架施工,主要负责人孙帮文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督查频率,副组长廖利芽驻守工地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纠正人员违章作业行为。五是及时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高边坡施工采取沿坡面搭设脚手架、平台搭设临边防护网,上下班增设爬梯、加密坡面安全绳等措施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二)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湖北双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一是认真履行工程监理职责,严格审查分包合同中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认真审查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监理工作流程,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初审,驻地办负责人复审。二是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重点加强对临时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确保工人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再上岗。三是加大巡查力度,驻地办形成以专职安全监理为主,每个监理组监理人员为辅,全员安全监理。监理工程师巡查中必须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四是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建立施工安全建立台账,监理人员在每次巡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五是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创新现场监理方式,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现场监理,花费10万余元采购无人机对高边坡施工等高处作业进行不定时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采取整改措施。

(三)十堰市公路养护中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十堰市公路养护中心举一反三,查找不足。一是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通过专题会议部署、周会督办逐项落实等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项目部下发了《关于G209十堰城区垭子至大川段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明确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开展“奋战一百天、攻坚保目标”劳动竞赛活动,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工程进度、文明创建等全方面考核明,压实项目部主体责任。三是加大对项目的督查检查,邀请专家对高边坡、深基坑、隧道偏压、龙门吊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检查,督促参建各方按照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整改问题,消除隐患。

四、检查评估结论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文件资料,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均已落实到位,相关责任单位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在检查评估过程中,未发现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附件:“10.21”事故评估组组成名单

                

 茅箭区湖北辉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10.21”

               一般高坠事故评估组

               2021年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