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庆国庆、查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K26058142/2024-4948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17:19:26
发布机构
十堰茅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文号
茅安发〔2024〕9号

各乡镇、街道,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经济开发区,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具体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庆国庆、查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堰茅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全区“庆国庆、查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区组织开展“庆国庆、查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防灭火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这条主线,聚焦“火、爆、塌、撞、淹、挤”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重要事故致灾因素,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庆国庆、查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闭环,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肖海常务副区长、冉瑶函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郭伟、副科级干部杨哲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贺德江担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区安委会各专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深入排查全面推进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见效。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将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精准执法、政府督查贯穿始终、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提高。

四、整治重点

(一)消防隐患“清仓除险”行动

聚焦节庆重点场所、敏感特殊场所、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等,建立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属地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消防隐患“清仓除险”行动,全力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1.重点排查。聚焦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娱乐、民宿客栈等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占堵生命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材料装修装饰、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聚焦商品促销、歌舞晚会、民俗庆典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督促主办和承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巡查看护,做好太极大会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聚焦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学生托管机构、托育机构、医院、养老机构等敏感特殊场所,加强行业消防监管,明确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单位场所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聚焦高层建筑,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控制室规范值班值守、消防生命畅通、消防设施和防火分隔完好有效等情况。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电气焊作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各类消防生命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情况。

2.开展方式。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区直部门组织对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隐患等进行检查督导。通过督导检查、部门联合、基层巡查排查等形式,对挂牌重大火灾隐患、重点场所单位进行检查,做好宣传提示,对发现的隐患落实清单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场所坚决整改问题隐患。

3.责任单位。由区消防安全专委会牵头,教育、科经、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工作。

(二)交通安全“减量控大”行动

聚焦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和秋冬季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安全防范,紧盯公路、城区公共交通、交通工程,开展交通安全“减量控大”行动,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1.重点排查。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秋冬季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安全防范,紧盯行业重点企业、车辆、路段、客运站、公路工程建设等领域,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公路保畅,重点检查南部山区道路、辖区公路桥梁、隧道技术状况,重点路段安全设施防护,加强涉路施工、养护作业安全监管,规范危险货物车辆通行管制,落实恶劣天气下路段防雾防滑、铲雪除冰等应急防范处置措施。聚焦道路运输,重点检查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对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运营监管;加强“两客一危一重”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行为,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谎报瞒报。严格客运站行李安检,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聚焦城区公共交通,严防城区公共汽电车火灾爆炸、高处坠落等风险,加强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安全监管等。聚焦公路治超,联合开展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百日攻坚”行动,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以及辖区内大件生产和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以及干扰治超执法行为。聚焦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重点检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高墩大跨桥梁架设、大型围堰支护、复杂地质隧道掘进、路堑高边坡及深基坑开挖等施工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秋冬季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两区三厂”、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再排查,规范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严防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盲目赶工、冒险作业。聚焦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公路桥下空间、隧道、服务区,以及客运车辆、城区公交、客运枢纽等客流集中部位,加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严格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加强施工驻地防寒、防火、防中毒。

2.开展方式。相关责任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紧盯运输企业负责人、司机等重点群体安全责任落实,进行安全隐患全覆盖检查。

3.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茅箭分局、区科经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配合。

(三)高危行业“攻坚治本”行动

聚焦化工、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高危行业“攻坚治本行动”,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1.危化品全链条安全排查专项行动

(1)重点排查。聚焦危化品生产和重大危险源企业隐患整改“回头看”,紧盯生产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年度重点工作市级交叉检查交办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闭环整改。突出重大事故隐患管控,督促企业对照《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化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办的通知》,举一反三对标自查,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聚焦危化品运输安全管控,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核查车辆准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电子运单使用、车辆性能符合技术标准等情况,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范围运输等行为;大力推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强化道路运输动态监控,严肃查处超速、疲劳驾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行为;加强充装过程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装载、充装前查验规定和查验记录制度。严禁客运车辆、船舶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聚焦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安全监管,核查企业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落实、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危险废物处置流向等情况,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

(2)开展方式。自国庆假期至年底前,相关部门至少组织开展两轮排查,区级对省、市抽查范围外的企业排查全覆盖。

(3)责任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职责分工要求。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安全;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突出危险废物产生、储存、处置以及环保设施设备改造等重点环节安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加强重点路段、时段、区域运输风险防控和执法检查,以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检查管控;气象、农业农村、商务、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危化品专委会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2.工贸行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涉及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铝加工企业;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和木粉尘企业;轻工行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企业。

(1)排查重点。涉危工贸企业聚焦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储罐,或储存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是否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是否混放混存;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有标志标识、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是否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铝加工企业聚焦冷却水的流量监测报警装置是否与快速切断阀、紧急排放阀动作连锁;设置的报警连锁参数值是否符合现场的实际、连锁动作是否长时间延迟。粉尘涉爆企业要聚焦干式除尘系统是否规范设置控爆措施;湿式除尘器是否存在干式运行;作业场所是否存在严重的积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聚焦是否组织学习培训并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是否落实监护制,配备了专门的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是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2)开展方式。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区科经局负责检查涉及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及轻工行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企业。区林业局负责10人以上木粉尘企业。

(3)责任单位。由科经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区林业局及各属地配合。

3.特种设备行业集中治理专项行动

(1)重点排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整治,以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是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是否按要求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有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记录;是否按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燃气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燃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在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设备日常监测、维护与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商场、超市、医院、酒店、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落细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切实保障安全。强化工业企业、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全面排查锅炉、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和隐患闭环整改销号制度,将设备隐患消除在事故之前。深入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和预警,防止因次生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

(2)开展方式。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按照行动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排查重点,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进行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区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排查重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辖区内涉及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如实记录维修保养、隐患整改等情况。

(3)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等特种设备专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4.其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排查专项行动

安委会各专委会及成员单位要针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对存在高风险的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制定排查重点、排查方式,明确排查责任。

(四)城区运行“筑基强安”行动

深刻汲取近年来建筑施工事故、湖南长沙“4·29”自建房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江西新余佳乐苑“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行动、严格自建房全过程安全监管,开展城区运行“筑基强安”行动,确保城区运行安全。

1.重点排查。房屋市政工程。严格危大工程隐患排查整治,依据《房屋行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危大工程方案编写、论证、交底、验收等环节安全管控,做好交叉作业风险辨识,切实加强有限空间及涉燃涉爆高风险作业交底、审批和过程管控。严格极端天气及地质灾害施工风险防范。加强临时工棚、施工围挡、标牌、宣传牌等临建设施的巡查和加固工作,严防基坑坍塌、边坡垮塌、围墙倒塌等事故发生。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履责管理。切实执行“班前喊话”“施工安全日志”制度,严查严管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行为,严禁酒后上岗、无证上岗和随意替岗。严格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易燃易爆材料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禁火、消防灭火设施配备应符合规定要求。临时工棚、宿舍必须使用A级防火材料搭设,保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严格开展“飞行检查”。督促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和“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点检查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紧盯问题“气、瓶、阀、软管、管网、环境”六个方面,实行燃气安全全链条管理,突出抓好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工程等环节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燃气场站、管网及设施设备,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分级分类治理。聚焦应急处置,健全应急队伍,强化培训,配齐物资、器材、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城镇自建房。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乡镇集镇驻地,重点检查建设年代早、临水临坡、长期失管失修、联体联建、有地质灾害的城镇自建房,按照排查、鉴定、整治、验收、销号工作程序,做到整治一户、销号一户。

2.开展方式。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对本行业领域所有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

3.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茅箭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落实。

(五)防汛抗旱“减灾护安”行动

针对辖区可能面临汉江秋汛和部分地方旱情并存的状况,要坚持旱涝同防,开展防汛抗旱“减灾护安”行动,密切监测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扎实做好蓄水保供工作,确保辖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1.排查重点。洪涝灾害。聚焦汉江秋汛和极端强降雨等风险,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落实汛期值班和预警叫应机制、是否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安全巡查员)动态排查风险、是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病险工程是否落实应急度汛措施、行洪通道是否有被侵占现象、是否按要求就近配置应急抢险物料、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器材是否充足、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是否建立常态化应急抢险备勤力量、是否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干旱灾害。聚焦前期持续高温少雨可能导致的干旱风险,重点检查是否调度抗旱水源保灌溉、是否组织应急队伍为人饮困难群众拉水送水、是否组织农业技术专家指导抗灾、是否组织灾害信息员核查灾情、应急抗旱装备器材是否保障到位。雨雪冰冻灾害。聚焦冬季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有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机制、是否组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巡查员)动态排查风险、是否建立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规则、破冰除雪装备器材是否保障到位、应急除雪融冰物资(工业盐、草垫、防滑链等)是否保障充足、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是否建立常态化应急抢险备勤力量、是否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2.开展方式。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属地、村组(社区)要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区级相关部门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进行抽查。

3.责任单位。区水利部门重点检查河湖、塘堰、水库风险隐患、防洪工程调度运用、抗旱水源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区应急部门重点检查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力量准备和灾害救助等工作落实情况;区交通部门重点检查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公路应急除冰融雪装备器材和物资保障等工作落实情况;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动态排查风险(灾害信息、安全巡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和救援队伍准备等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和自查。

(六)森林防火“群防群治”行动

聚焦加快解决森林防灭火“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着力抓好火源管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开展森林防火“群防群治”行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坚决守好全区森林防灭火底线、红线。

1.排查重点。聚焦有效解决“火源管控力度不够”的问题,重点检查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类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单位和毗邻区域的森林火灾隐患,重点对城区面山、林缘山边、林区道旁、村林交界、集中坟墓周边是否结合全面落实林长制压实火灾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采取分片包干、层层包保等方式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护林员等基层力量巡护责任,实现山有人看、林有人管、火有人扑、责有人担;是否针对重要敏感节点、高火险时段采取发布禁火令、增设检查站、加强重点人员监管、加大重点部位巡护频次等方式加强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施工作业等野外火源的管控,防止火源进山入林。是否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跟踪问效、限期整改、按时销号,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闭环,实现动态清零。聚焦有效解决“人民防线筑得不牢”的问题,重点检查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单位是否组织开展常态化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在醒目地段设置防火宣传标牌,对重点人群开展敲门行动,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防火宣传全覆盖、无遗漏,提升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和防火意识;是否严格落实《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台账和隐患动态清零制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督办—销号—回头看”闭环制度,将火灾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是否依法惩处肇事人员,保持打击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态势,形成有力社会震慑效应;是否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或方案,配备必要的扑火物资器材,组织各类灭火力量开展常态化训练演练,加强监测预警,实现火情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2.开展方式。区级、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同步开展检查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察看宣传标牌设置等手段了解防火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看相关部门工作台账了解防火工作部署和推进情况,通过随机提问防火责任包保人、村“两委”人员、护林员等方式了解防火责任划分和日常巡护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当场交办、限期整改。区级、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每月开展检查活动不少于1次,国庆期间必须开展1次。

3.责任单位。由区林业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公安茅箭分局、区文旅局、国网十堰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狠抓行动落实。各属地、安委会各专委会和相关成员单位,要细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措施和责任,聚焦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覆盖排查,切实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突出问题,强化闭环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整改销号闭环。及时开展检查核查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真查实改。

(二)紧盯治本攻坚,提升本质安全。紧紧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这条主线,推进六大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深挖细查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查找隐患事故暴露出的设施设备落后、管理效能不高、安全规范不健全、安全标准过时等影响本质安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治本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意识素养。聚焦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员工等重点人员、关键群体,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安全警示、安全知识培训、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公众安全体验教育和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群防群治。紧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组织行业专家帮扶、指导企业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增加人、财、物的支持力度。充分发动村组(社区)基层网格员、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灾害信息员等力量,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推进安全防范群防群治。

(五)精准规范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精准、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及时移交违法违规线索,坚决纠治“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行业监管“宽、松、软、虚”现象问题。

(六)强化检查质效,压紧压实责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安委办等单位部门成立联合督导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导,以压实“三个责任”为基础,切实推动“六个”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区安委办联系人:余明露、王初,电话:887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