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国有土地启动公告第8批次

索引号
K26058142/2021-29410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16:4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文号

使用国有土地启动公告

                           十自规茅告字[2021]第028

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街道办事处韩家沟居委会及各位居民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用地水平,经茅箭区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代表区政府拟使用你社区国有土地用于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3838公顷(合35.757亩),四至边界见《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勘测定界图》

本使用国有土地启动公告发布后,武当路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用地的单位、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确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27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十自规茅征告字[2021]第029

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姜湾村村委会及各位农户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用地水平,经茅箭区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代表区政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用于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0.2626公顷(合3.939亩),四至边界见《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勘测定界图》。

本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发布后,二堰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用地的单位、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确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827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十自规茅征告字〔2021〕第030

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街道办事处堰口桥村村委会及各位农户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用地水平,经茅箭区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代表区政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用于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5.7955公顷(合86.9325亩),四至边界见《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勘测定界图》。

本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发布后,武当路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用地的单位、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确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