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十堰市茅箭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限衔接》(茅乡振组发[2021]8号)要求,对我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省内区外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现将拟享受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1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乡村振兴局、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 区乡村振兴局:8782006
区劳动就业管理局:8789075
附件:茅箭区( 2021年)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名单(第一批)(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