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将十堰市茅箭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4日。
现场确认时间:9月22日至9月27日(有效工作日)。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十堰市茅箭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茅箭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茅箭区教育局代收。
四、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须在十堰人民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且鉴定结论为合格。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七、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二)报名。在我区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网报时,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点均选茅箭区教育局。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十堰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茅箭区教育局。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 “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八、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防控管理要求。
在申请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申请人认定结果公示、查询以及证书领取的时间和方式在其发布的认定公告中已明确告知。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未尽事宜请咨询茅箭区现场确认点联系电话:0719-8686580.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用).docx.docx
附件: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