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24号)和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幼儿园年检办法(试行)》(十教字〔2014〕5号)文件要求,对十堰市茅箭区小红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拟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1、十堰市茅箭区小红幼儿园
办园许可证号:142030262010291;
办学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2号。
2、十堰市茅箭区六堰小精灵幼儿园
办园许可证号:142030262011081;
办学地址:十堰市公园路8号工人文化宫后院。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以上2所幼儿园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应当妥善处理在校师生,依法对财务进行清算,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如有异议或请求听证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茅箭区教育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人:周国辉
联系电话:8686929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