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年审)有关问题的澄清公告

索引号
K26058142/2023-01236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08:39:51
发布机构
市社会保险局
文号

关于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年审)有关问题的澄清公告

近日,网传“退休人员必须在今年1月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会停发待遇等”信息。在此我局郑重声明:此信息严重失实,现就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年审)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实施待遇资格认证,是防止违规冒领、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措施,也是国家统一的工作要求。我市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1年,退休人员可根据上一年认证时间确定本年度认证时间,通过微信“湖北12333”公众号、支付宝“湖北智慧人社”完成手机人脸识别认证,也可以到市民服务中心及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特区社保窗口就近办理认证。对于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未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且社保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未获取到退休人员相关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

请广大退休人员认真甄别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相关情况可及时咨询12333或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对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或个人,我们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