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以下医疗机构注销停业,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特此公告。
一、医疗机构名称:湖北香梅药业有限公司十堰市五堰中医诊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玉刚/庹明玉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90091242030213D2182
机构地址:茅箭区五堰街办北京中路香格里拉
精品街 A137号
注销时间:2021年8月19日
二、医疗机构名称:用心人柳林路中医诊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军军/贾学龙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090442030217D2182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17号
注销时间:2021年8月20日
三、医疗机构名称:十堰市全为民中医诊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涛/刘玉杰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091842030217D2182
机构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13号
注销时间:2021年8月20日
在公告注销后,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