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行政审批局对14家冒用身份注册公司作出撤销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K26058142/2022-309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09:18:02
发布机构
区行政审批局
文号

十堰市茅箭区行政审批局对14家冒用身份注册公司作出撤销决定的公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我局认定下述14家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目前已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14家涉嫌冒名登记公司的情况向社会公示满45日,未收到异议反映。我局决定撤销十堰双枣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详见附件)的设立登记。

上述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包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堰市茅箭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