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医疗保障局通报一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索引号
K26058142/2024-31192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15:43:37
发布机构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文号

为深入落实开展省、市、区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基金安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1起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7月17日,茅箭区医疗保障局对茅箭区五堰街办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调查,经查发现该院存在药品进销存数据不相符、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符等问题,违反《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章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六条。以上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1966.2元,茅箭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八章第六十四条第18项及第六十五条第3项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改正,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1966.2元;

3.对机构处2倍违约金,共计63932.4元;

4.暂停该机构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服务4个月;

5.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及卫健等部门;

6.作为典型案例曝光。

十堰市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