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医疗保障局通报2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索引号
K26058142/2024-32687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16:57:36
发布机构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文号

为深入落实开展省、市、区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基金安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2起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7月3日至7月24日,我局成立检查小组对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堰东大肛肠医院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经查发现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堰东大肛肠医院存在药品进销存数据不相符、医保结算数据与实际不符、过度用药、诱导参保人员就医住院等问题。以上行为违反《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六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91572.58元,茅箭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八章第六十四条及第六十五条作出如下处理:

(一)十堰东大肛肠医院

(1)责令改正,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7421.38元;

(3)对机构处2倍违约金,共计34842.76元;

(4)暂停该机构医保定点服务3个月;

(5)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区卫健等部门;

(6)作为典型案例曝光。

(二)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责令改正,约谈机构主要负责人;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74151.2元;

(3)对机构处2倍违约金,共计148302.4元;

(4)暂停该机构医保定点服务3个月;

(5)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区卫健等部门;

(6)作为典型案例曝光。

十堰市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