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医疗保障局通报3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索引号
K26058142/2024-4976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08:50:52
发布机构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文号

为深入落实省、市、区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基金安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3起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10月23日至11月4日,茅箭区医疗保障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堰七百二十八分店、十堰国康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泰山绿谷零叁陆分店、十堰一康皮肤病专科医院3家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调查,经查发现以上3家机构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围结算、串换收费、为非统筹药店以视频连线方式远程提供统筹刷卡等违规问题。

以上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7232.21元,违反《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范本》《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依据《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及《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第六十四条及第六十五条作出如下处理:

(一)十堰一康皮肤病专科医院

1.责令改正并约谈机构负责人;

2.追回违规医保基金金额11409元;

3.支付1倍违约金,共计11409元;

4.自10月24日起暂停医保定点服务3个月;

5.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二)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堰七百二十八分店:

1.责令改正并约谈机构负责人;

2.追回违规医保基金金额328.7元;

3.要求支付5倍违约金,共计1643.5元;

4.解除职工门诊统筹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5.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三)十堰国康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泰山绿谷零叁陆分店

1.责令改正并约谈机构负责人;

2.追回违规医保基金金额5494.51元;

3.要求支付2倍违约金,共计10989.02元;

4.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5.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十堰市茅箭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