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五堰街道办事处关于责令违法建筑行为人接受调查处理的公告

索引号
K26058142/2025-323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16:33:04
发布机构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五堰街道办事处
文号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五堰街道办事处公告〔2025〕第001号

经查,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52号旁(人民北路52-5号和如家商旅酒店中间,店名:树Tree)的建筑物,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现责令上述违法建筑的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五堰街道办事处 (地址:茅箭区柳林路70号,联系电话:8666171)接受调查处理:  

1. 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房屋土地权属证明或相关材料;  

3.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予以强制拆除(或没收实物、违法收入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五堰街道办事处  

2025年 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