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民国防教育日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十政办发〔2017〕75号),经市政府批准,定于2021年9月18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试鸣时间:2021年9月1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试鸣方式:全市所有固定防空警报器和车载移动警报器统一鸣响。
固定防空警报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依次鸣响。其中:
9时30分鸣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9时45分鸣响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9时57分鸣响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车载移动警报器按照预定规划路线,沿途鸣响。
希望全体市民听到防空警报试鸣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