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索引号
K26058142/2021-28873
主题分类
国防建设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15:53:39
发布机构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民国防教育日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十政办发〔2017〕75号),经市政府批准,定于2021年9月18日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试鸣时间:2021年9月1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试鸣方式:全市所有固定防空警报器和车载移动警报器统一鸣响。

固定防空警报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依次鸣响。其中:

9时30分鸣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9时45分鸣响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9时57分鸣响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车载移动警报器按照预定规划路线,沿途鸣响。

希望全体市民听到防空警报试鸣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十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