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第1号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3〕3号)、《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鄂安监发〔2014〕84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单位评审,茅箭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查,确定十堰汉坤气体有限公司为十堰市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