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K26058142/2022-0379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4日 19:00:00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原则,切实依法履行政府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在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方面常抓不懈,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和安全监管成效明显,全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死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章立制

贯彻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落实国家、省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加强依法行政,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法制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行政审批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编制了《茅箭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制度汇编》,印发了《茅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则《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结案制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制度》《执法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执法监察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制度》及《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制度》等“一规则五制度”文件,建立了应急局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和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局务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做到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安全生产“严监管、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主抓落实,主办人员具体落实,有效避免了行政过错行为的发生。

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继续深化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着力加强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提高民众知晓率,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充分利用报纸、新媒体、电视等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与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聘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对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办、社区负责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在辖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悬挂安全警示标语300余处,在工业园悬挂安全生产标语20块。开展应急演练20场次,组织全区各级党委(党委)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55场,观看人员达1500人次。制定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参考集锦》发至全区各级、各部门。利用短信平台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特殊时期发送安全生产、防火防中毒防电、防汛、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宣传短信,共计44000余条。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答题活动。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参加网络知识答题。其中“5.12”应急知识网络答题我局总得分位列全区第一,应急管理部“6月链工宝”安全知识答题活动,茅箭区以290000分位列全市第一。10月联合区普法办、区总工会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茅箭区共10336人参与,在地区活跃榜、地区成绩榜排名均居全市第二名。局机关干部完成法宣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学分2400以上,全部通过了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三、严格规范执法,确保生产安全

    一是认真编制执法计划。今年年初,我局编制了《茅箭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上报市局备案,通过《执法计划》明确了各监管科室的监督检查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按照执法计划的要求,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320天,检查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47家。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计划。执法检查通过“看现场”和“查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按照2020版执法手册要求,规范执法流程,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出具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行政执法台账,完成对47家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填写。监督检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充分利用移动执法设备,规范执法文书的填写,所有使用的文书均为电子文书。同时为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提高隐患排查准确性和科学性,每次执法检查,聘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隐患排查。

2021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7起,罚款24.5万元,其中过程执法案件6起,生产安全事故案件1起,分别是:十堰达克罗涂覆工贸有限公司未在危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茅箭区林荫大道伟鑫塑业批零商行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十堰光谷大洋商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案、十堰蓝氏木业有限公司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十堰卓环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违法案、十堰恒鑫木材加工有限公司未设置警示标示违法案,茅箭区湖北辉鸿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21”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案。对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职权进行监管和实施行政处罚,所有办理的案件均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监管、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做到了持证上岗。程序到位、手续完备。

实施行政处罚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送达执行和结案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最终由局主要领导签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等,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环境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据正确,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案卷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办案严谨、责任明确。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未有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开展专项整治,做到重点领域监管全覆盖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元旦、春节、清明、“两会”“五一”“十一”等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采取“服务+指导”“服务+监管”的方式,推进全区工商贸及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提醒函》《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应急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在“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重点时段共安排全区性督导检查四次,成立督导组十个,围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工地、危化品企业、中小学校园、工商贸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开展不间断、高压态势的隐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导整改,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125家,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12份,发现隐患231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5份。联合交管、交通等部门对城区校车、非营运车客车、大型客运站点、道路维修施工现场等开展联合执法;配合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100所幼儿园、35所中小学及75家培训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检查。

五、严格行政许可,把好安全源头关

    根据市区行政审批权限及相关职能的划分,我局现承担行政审批事项9个大项、11个小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分别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有专人负责,行政许可项目及流程公开,建立了完整、详细的行政许可台帐,对取得行政许可的企业通过公告形式告知。2021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6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13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3家。通过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企业坚决要求整改,促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大力改善硬件环境,严把源头准入安全。  

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根据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已将本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的70%,其中即办件事项占全局政务服务事项41%,超过区行政审批局要求的即办件占比25%的时限要求;根据区“一网通办”要求,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减材料”硬减比例达到5%。

实现政务服务网办率100%。我局所有事项均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及鄂汇办上统一办理,让企业群众全程网上办理相关业务,只跑一次腿;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大厅,编制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在茅箭政务网公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让企业群众办理业务一目了然,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避免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对照区政府办下发的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局政务服务事项及政务权限范围,对清单之外的事项坚决不予审批。全年应急预案报备38家,行政许可18家。

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我局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截至目前在政务服务网上无被差评、投诉情况。

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政务服务事项中的13项材料实行告知承诺,所需提供材料,由本部门自行核查材料真实性,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

十堰市茅箭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